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外网通报(2024.3.20(2024080号)

发布时间:2024-03-20 15:28浏览次数:
按生态环境部环办环监〔2018〕25号文要求,各地基于2023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基础上,对我省重点排污单位国家考核基数进行审核、确认,并按照要求组织企业完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纳入2024年国家监控考核的重点污染源有7025,现已全部联网,联网率为100%。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汇总表
起止时间:2024年3月19日0点至23点59分59秒

行政区

企业联网联网监控点数数据传输有效率
应联网企业数已联网企业数应联网监控点数已联网监控点数
南京市51251212231223

97.76%

无锡市

1067

10671527
1527
98.85%
徐州市45745779279298.22%
常州市575575881
881
97.47%
苏州市1135113518181818

98.61%

南通市9379371537153798.56%
连云港市268268646
646
99.56%
淮安市34434460960998.15%
盐城市324324559
559
99.46%
扬州市376376791
79199.46%
镇江市247247452452
98.12%
泰州市39839883083095.99%
宿迁市385
385
570
570
94.99%
江苏省

7025

7025122351223598.22%
备注:
   由于通信线路故障、机房断电等外部原因造成的数据传输异常,系统会在故障恢复后自动重新计算,其统计结果可能会有较大变化。今日无传输率为0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