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第3次厅务会

发布时间:2024-03-25 17:09浏览次数:

318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第3次厅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2023年重点行业绩效评价A级企业名单》《2023年重点行业绩效评价引领企业名单》《省生态环境厅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湖库蓝藻水华及湖泛短期预测预警技术规范》《江苏省2024年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江苏省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2024年全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计划》《2024年全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计划》等文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蒋巍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绩效分级评价是引导企业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手段。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全面绿色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的新阶段。推行绩效分级评价,目的就是可以有效推动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融合非现场执法监管。要积极开展企业绩效分级帮扶指导,突出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让更多行业企业加入到A级企业和引领性企业行列,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提质增效。

会议强调,安全是发展的前提。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江苏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和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子行动方案各项要求,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控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风险。参照部、省安全生产督导模式,会同有关单位抓紧制定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督导方案,对设区市进行帮扶督导,把治本攻坚行动做细做实。要将厅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与全省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有机结合,一体抓好推进,廓清各领域面临的最大安全底线与不能逾越的安全红线,切实做好风险隐患的辨识防范,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要充分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惨痛教训,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用电、用火、用气、用材管理,强化使用人、管理人责任意识,确保消防通道干净畅通、车辆有序安全存放。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重点湖库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湖库蓝藻水华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仍需下力气。制定《湖库蓝藻水华及湖泛短期预测预警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可以强化湖库蓝藻水华及湖泛预警监测,支撑重点湖库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要高质量抓好标准报批及贯标,强化标准宣传和解读,统一扎口发布管理。要加强重点湖库水质及蓝藻监测预警,持续提升湖库监测预警能力。

会议强调,打好碧水保卫战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2024年是十四五深入攻坚的关键之年。《江苏省2024年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系统谋划部署具体任务,各地要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大江大河大湖保护修复为重点、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坚决完成好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大气污染治理仍处于爬坡过坎、负重前行的关键期。《江苏省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编制配套九个方面具体任务,要抓好减煤、汰后、控车、治污和抑尘重点工作,坚持治气路径,以重点带全面,推进改善空气质量。要按照从早谋划、从深考虑、从优争取、从实安排、从严执行,按序推进的要求抓好任务细化落实,确保计划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以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的工作标准和扎扎实实执行力,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会议强调,农村环境整治和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是全面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重要方面。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加强横向联动,扎实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形成一批具有全国引领性、江苏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确保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会议指出,专项执法行动年度计划是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保障。要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充分认识到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组织部署和统筹协调,细化任务清单,厘清工作责任,研究推进措施,加大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集中解决力度,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为美丽江苏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在宁厅领导,二级巡视员,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厅各处室(局)、驻宁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驻南京市环境监察专员在主会场参会,省环保集团负责同志在主会会场列席会议。厅第二、第三、第四专员办以及各驻市监测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宁外驻市环境监察专员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