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4-00437 组配分类:重点污染源监测
发布机构:生态监控中心 发文日期:2024-04-10
名 称: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外网通报(2024.4.10(2024101号)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外网通报(2024.4.10(2024101号)

发布时间:2024-04-10 17:12浏览次数:
按生态环境部环办环监〔2018〕25号文要求,各地基于2023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基础上,对我省重点排污单位国家考核基数进行审核、确认,并按照要求组织企业完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纳入2024年国家监控考核的重点污染源有7069,现已全部联网,联网率为100%。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汇总表
起止时间:2024年4月9日0点至23点59分59秒

行政区

企业联网联网监控点数数据传输有效率
应联网企业数已联网企业数应联网监控点数已联网监控点数
南京市51151112291229

97.36%

无锡市

1068

10681537
1537
99.06%
徐州市45745779279299.19%
常州市586586903903

99.14%

苏州市1139113918191819

98.42%

南通市9399391561156198.23%
连云港市267267658
658
99.30%
淮安市34634661261298.46%
盐城市339339614614
99.66%
扬州市381381798
79899.58%
镇江市250250456456
98.23%
泰州市39839882982993.68%
宿迁市388
388
584
584
94.37%
江苏省

7069

7069123921239298.17%
备注:
   由于通信线路故障、机房断电等外部原因造成的数据传输异常,系统会在故障恢复后自动重新计算,其统计结果可能会有较大变化。今日无传输率为0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