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4-00438 组配分类:重点污染源监测
发布机构:生态监控中心 发文日期:2024-04-11
名 称: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外网通报(2024.4.11(2024102号)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外网通报(2024.4.11(2024102号)

发布时间:2024-04-11 17:13浏览次数:
按生态环境部环办环监〔2018〕25号文要求,各地基于2023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基础上,对我省重点排污单位国家考核基数进行审核、确认,并按照要求组织企业完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纳入2024年国家监控考核的重点污染源有7070,现已全部联网,联网率为100%。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汇总表
起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0点至23点59分59秒

行政区

企业联网联网监控点数数据传输有效率
应联网企业数已联网企业数应联网监控点数已联网监控点数
南京市51151112291229

97.17%

无锡市

1068

10681537
1537
99.15%
徐州市45745779279298.83%
常州市586586903903

99.14%

苏州市1139113918191819

98.49%

南通市9399391561156198.39%
连云港市267267658
658
99.43%
淮安市34634661261298.36%
盐城市339339614614
99.11%
扬州市381381798
79899.54%
镇江市250250456456
99.01%
泰州市39939983483493.07%
宿迁市388
388
584
584
94.90%
江苏省

7070

7070123971239798.16%
备注:
   由于通信线路故障、机房断电等外部原因造成的数据传输异常,系统会在故障恢复后自动重新计算,其统计结果可能会有较大变化。今日无传输率为0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