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4-00452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环评处 | 发文日期:2024-04-17 |
名 称:2024年4月17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华电望亭2×66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中电常熟3×66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2024年4月17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华电望亭2×66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中电常熟3×66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4月17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082;Email:hpc@jshb.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华电望亭2×66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 | 苏州市相城区 | 上海华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望亭发电分公司 | 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东北,拟在上海华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望亭发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望亭)现有厂区内拆除14号机组主厂房及南侧腾空的场地建设2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相关辅助生产设施及附属工程。升压站及送出线路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建设单位另行开展环评。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3年1月30日,建设单位在苏州市环保产业协会网站上发布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3年5月31日,建设单位在苏州市环保产业协会网站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3年6月8日和2023年6月12日两次在“扬子晚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3年6月9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敏感目标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3年9月21日,建设单位在苏州市环保产业协会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 |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燃煤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排放同时满足《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148-2021)表1标准限值及企业承诺排放限值,即烟尘≤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2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30毫克/立方米;低矮点源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表3浓度限值;氨逃逸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1-2017)要求,厂界氨浓度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3.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脱硫废水经“多级闪蒸浓缩+高温烟气蒸发”工艺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含煤废水、锅炉化学清洗废水、空气预热器冲洗废水、排泥废水、化水系统反冲洗水、反渗透浓水和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等经处理后全部回用。回用水参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 19923-2005)标准。。 4.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及拆迁安置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及4类标准,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满足相关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5.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 6.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污水收集管网、废水处理系统、废水贮存池、危废暂存间、事故油池、事故应急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7.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原则上事故水自流进入应急池,确保不进入外环境。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制度并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制度,明确隐患排查内容、方式和频次,明确环境应急处置人员配备数量、环境应急装备物资的种类数量,以及环境应急培训、演练的内容、频次和台账要求。在项目投入生产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工作。 8.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9.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脱硫脱硝、隔声屏障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2 | 中电常熟3×66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 | 常熟市新港镇 | 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 | 利用现有厂区老旧建筑拆迁整合后的建设用地扩建3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及配套公辅工程。扩建项目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建设2台66万千瓦机组及相关辅助设施,采用直流供水系统;第二阶段,建成2台66万千瓦机组、关停拆除现有4台33万千瓦煤电机组后,再建设1台66万千瓦机组及相关辅助设施,采用二次循环供水系统。取水口及取水管线、煤炭运输等均依托中电常熟电厂。项目配套的升压站及送出工程等,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 2023 年1月29日在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 2023 年8月15日至8 月28日,建设单位在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3年8 月18日和2023年8月23日两次在“扬子晚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3年8月17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敏感目标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3年8月29日,建设单位在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众参与说明。
| / |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燃煤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排放同时满足《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148-2021)表1标准限值及企业承诺排放限值,即烟尘≤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2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30毫克/立方米;低矮点源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表3浓度限值;厂界氨浓度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3.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第一阶段直流冷却水依托现有一期温排口排入长江。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4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5.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文件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事故水池、煤水沉淀池、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事故油池等处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7.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原则上事故水自流进入应急池,确保不进入外环境。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制度并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制度,明确隐患排查内容、方式和频次,明确环境应急处置人员配备数量、环境应急装备物资的种类数量,以及环境应急培训、演练的内容、频次和台账要求。在项目投入生产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工作。 8.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9.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脱硫脱硝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