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4-00462 | 组配分类:辐射建设项目环评 |
发布机构:核管局 | 发文日期:2024-04-18 |
名 称:2024年4月18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2024年4月18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江苏国信滨海港2×1000MW高效清洁燃煤发电项目(电气部分500kV升压站工程) |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工业园区 | 江苏国信滨海港发电有限公司 | 本项目属于“国信滨海港发电项目”的配套工程,包含如下2个子工程: (一)500kV升压站工程 本站站址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工业园区在建“国信滨海港发电项目”厂区北部,主要建设内容为:本期新建主变压器2台(#1、#2主变),容量2×1140MVA,采用三相一体户外布置;高压厂用变压器2台,容量2×(85/55-55MVA),额定电压27±2×2.5%/10.5-10.5kV;高压启动/备用变压器1台,容量1×(85/55-55MVA),额定电压525±8×1.25%/10.5-10.5kV(有载调压)。500kV配电装置采用GIS型式户内布置;500kV配电装置GIS型式与主变、启备变间均采用500kV GIL管廊连接(管廊均位于站内)。本期500kV配电装置采用一个半断路器接线,本期1回主变进线和本期启备变组成1个完整串,本期1回主变进线组成不完整串入500kV母线。 (二)500kV输电线路工程 本工程线路位于本期新建 500kV 升压站和已建国电投协鑫滨海 2×1000MW发电工程 500kV 升压站内。 本期500kV升压站500kV出线采用GIL管廊形式接入东侧已建国电投协鑫滨海2×1000MW发电工程500kV升压站的预留间隔,新建500kVGIL管廊路径长35.7m;其中,本项目升压站站界内管廊路径长21.2m,站界外管廊路径长14.5m,采用SF6气体绝缘型式敷设,本期仅对本项目升压站站界外管廊进行评价。
| / | (一)本工程设计阶段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主变布置在场地中央,500kV配电装置采用GIS设备,户内布置。新建输电线路采用地下GIL管廊敷设。 (2)为限制电晕产生电磁环境影响,在设备定货时要求导线、母线、均压环、管母线终端球和其它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3)在升压站设备招标时,对主变等高噪声设备提出声级值要求,主变压器1m处声压级不得超过75dB(A)。 (4)本期500kV升压站在#2主变与#2高厂变之间设置了1面防火墙,#1主变与#1高厂变之间设置了1面防火墙,#1主变与启/备变之间设置了1面防火墙(共计3面),设置防火墙均起到隔声效果,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本期500kV升压站为无人值守升压站,只有巡检时有工作人员进入,升压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国信滨海港发电项目”设置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6)本期升压站项目在站内新设事故油池。 (二)本工程施工阶段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本期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定期清运;施工现场设置沉清池,防止施工废水随意外排。 (2)基础开挖,对地表土采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根据需要进行回填,覆土后进行绿化。 (3)根据现场施工条件设置沉浆池,澄清水回用或抛洒路面。 (4)避免雨季施工,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 (5)施工现场需设置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场所或分类集中运至附近固定的场所,禁止随地堆放。 (6)施工期运输车辆采取覆盖篷布,避免沿途撒漏,合理装卸、规范操作,易起尘作业面洒水作业。 (7)本项目施工结束后需要对站区进行绿化。 (8)施工过程中做到大气污染防治“十达标”,具体为:施工围挡达标、路面硬化达标、防尘覆盖达标、车辆冲洗达标、清扫保洁达标、湿法作业达标、烟气排放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在线监控达标、扬尘管理制度达标。 (三)本工程运行阶段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进行电磁环境监测时及时发现问题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2)在500kV升压站设立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3)项目建成运行后应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4)加强对当地群众有关高压输变电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189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