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4-00493 组配分类:重点污染源监测
发布机构:生态监控中心 发文日期:2024-04-19
名 称: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外网通报(2024.4.19(2024110号)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外网通报(2024.4.19(2024110号)

发布时间:2024-04-19 16:40浏览次数:
按生态环境部环办环监〔2018〕25号文要求,各地基于2023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基础上,对我省重点排污单位国家考核基数进行审核、确认,并按照要求组织企业完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纳入2024年国家监控考核的重点污染源有7206,现已全部联网,联网率为100%。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汇总表
起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0点至23点59分59秒

行政区

企业联网联网监控点数数据传输有效率
应联网企业数已联网企业数应联网监控点数已联网监控点数
南京市51151112321232

96.86%

无锡市

1071

10711541
1541
99.20%
徐州市45745779279299.05%
常州市587587906906

98.04%

苏州市1141114118241824

98.74%

南通市9409401571157198.96%
连云港市272272668
668
99.60%
淮安市34634659959998.23%
盐城市456456828828
99.03%
扬州市38338379579599.00%
镇江市249249455455
99.32%
泰州市40340383183196.47%
宿迁市390
390
589
589
95.70%
江苏省

7206

7206126311263198.37%
备注:
   由于通信线路故障、机房断电等外部原因造成的数据传输异常,系统会在故障恢复后自动重新计算,其统计结果可能会有较大变化。今日无传输率为0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