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4-00495 组配分类:重点污染源监测
发布机构:生态监控中心 发文日期:2024-04-21
名 称: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外网通报(2024.4.21(2024112号)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外网通报(2024.4.21(2024112号)

发布时间:2024-04-21 16:43浏览次数:
按生态环境部环办环监〔2018〕25号文要求,各地基于2023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基础上,对我省重点排污单位国家考核基数进行审核、确认,并按照要求组织企业完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纳入2024年国家监控考核的重点污染源有7210,现已全部联网,联网率为100%。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汇总表
起止时间:2024年4月20日0点至23点59分59秒

行政区

企业联网联网监控点数数据传输有效率
应联网企业数已联网企业数应联网监控点数已联网监控点数
南京市51151112321232

98.10%

无锡市

1069

106915391539
99.39%
徐州市45745779479499.16%
常州市587587906906

97.55%

苏州市1143114318271827

98.98%

南通市9419411574157498.92%
连云港市273273669
669
99.75%
淮安市34634659959998.39%
盐城市456456828828
99.21%
扬州市38338379479499.78%
镇江市249249455455
98.33%
泰州市40340383183194.94%
宿迁市392
392
595
595
95.51%
江苏省

7210

7210126431264398.52%
备注:
   由于通信线路故障、机房断电等外部原因造成的数据传输异常,系统会在故障恢复后自动重新计算,其统计结果可能会有较大变化。今日无传输率为0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