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4-00499 组配分类:重点污染源监测
发布机构:生态监控中心 发文日期:2024-04-25
名 称: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外网通报(2024.4.25(2024116号)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外网通报(2024.4.25(2024116号)

发布时间:2024-04-25 16:48浏览次数:
按生态环境部环办环监〔2018〕25号文要求,各地基于2023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基础上,对我省重点排污单位国家考核基数进行审核、确认,并按照要求组织企业完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纳入2024年国家监控考核的重点污染源有7239,现已全部联网,联网率为100%。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汇总表
起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0点至23点59分59秒

行政区

企业联网联网监控点数数据传输有效率
应联网企业数已联网企业数应联网监控点数已联网监控点数
南京市51151112321232

96.99%

无锡市

1069

106915421542
98.96%
徐州市45845879579598.87%
常州市590590912912

97.48%

苏州市1164116418471847

98.42%

南通市9429421575157599.06%
连云港市273273671
671
99.21%
淮安市34634660060098.32%
盐城市456456828828
99.25%
扬州市38338379579599.58%
镇江市250250456456
98.69%
泰州市40340383183196.90%
宿迁市394
394
598
598
95.70%
江苏省

7239

7239126821268298.31%
备注:
   由于通信线路故障、机房断电等外部原因造成的数据传输异常,系统会在故障恢复后自动重新计算,其统计结果可能会有较大变化。今日无传输率为0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