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4-00615 | 组配分类:辐射建设项目环评 |
发布机构:核管局 | 发文日期:2024-05-28 |
名 称:2024年5月28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2024年5月28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淮安500kV九旗5K69/九杰5K70线61#~63#改造工程 | 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境内 | 淮安市淮安区交通运输局 | 本项目原路径升高改造500kV九旗5K69/九杰5K70线,新建1基塔,同塔双回架设,恢复架空线路路径长度0.47km。 | / |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改造线路沿现有500kV线路原路径架设,无新走廊的开辟,减少对周围土地的占用。 (2)改造线路选用原线路的导线;在满足GB50545-2010导线对地面最小距离的要求上,通过提高线路导线对地高度,确保改造线路周围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50Hz对应的4000V/m、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架空输电线路经过耕地、道路等场所时,确保线路线下的耕地、道路等场所电场强度不超过10kV/m控制限值,并设置各种警告、防护标识。线路与其他公路等设施交叉跨越时,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确保足够的净空高度。 (4)输电线路在满足工程对导线机械物理特性要求的前提下,利旧原有导线,保证架空线路导线对地高度。 (5)500kV输电线路采用同塔双回架设方式走线,铁塔设计时选用根开小的塔型,以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土石方开挖量;线路跨越河流时,采取一档跨越的方式架设。 (6)合理组织施工,施工现场围挡,在临时施工便道采取铺设钢板,定期洒水等措施降低车辆行驶扬尘影响;施工弃土弃渣应集中、合理堆放并苫盖,遇天气干燥时应进行人工控制定期洒水,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渣土车辆密闭运输,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在运输土石方等可能产生扬尘的物料时用防水布覆盖,对裸露场地、土堆及物料进行覆盖。 (7)线路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生活污水利用当地民房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定期清运;线路施工时,设置泥浆沉淀池,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水体。 (8)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中的施工机械设备,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方法、工艺,优化高噪声设备布置,采取设置围挡、隔声屏障、午间和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将施工噪声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9)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清运;施工期间输电线路产生的建筑垃圾委托相关单位及时清运至指定受纳场地,禁止随意丢弃。 (10)优化施工组织,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充分利用改造线路周围现有场地作为临时占地,尽可能减少土地占用;施工临时道路尽量利用机耕路等现有道路,严格控制临时道路宽度,减少临时占用对周围生态的影响;输电线路塔基开挖应保留表层耕作土,土方回填利用;施工用地施工结束后应考虑还田,以补偿部分占用的农业用地;施工结束后对新建塔基、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区域采取复耕等措施,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11)工程投入运营后加强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做好公众沟通工作;加强对线路巡检人员的环境教育工作,提高其环保意识,巡检过程中应关注环保问题、设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噪声环境符合GB8702-2014、GB3096-2008等国家标准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189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