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4-00931 组配分类:重点污染源监测
发布机构:生态监控中心 发文日期:2024-07-28
名 称: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外网通报(2024.7.28(2024210号)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外网通报(2024.7.28(2024210号)

发布时间:2024-07-28 16:20浏览次数:
按生态环境部环办环监〔2018〕25号文要求,各地基于2024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基础上,对我省重点排污单位国家考核基数进行审核、确认,并按照要求组织企业完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纳入2024年国家监控考核的重点污染源有7334,现已全部联网,联网率为100%。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汇总表
起止时间:2024年7月27日0点至23点59分59秒

行政区

企业联网联网监控点数数据传输有效率
应联网企业数已联网企业数应联网监控点数已联网监控点数
南京市46946911971197

89.83%

无锡市

1066

106615351535
97.15%
徐州市46146180080098.87%
常州市597597930930

98.17%

苏州市1298129820392039

97.90%

南通市9039031572157297.29%
连云港市274274680
680
98.01%
淮安市35235260960997.94%
盐城市464464856856
70.46%
扬州市38538580880894.81%
镇江市256256478478
97.38%
泰州市41041086186191.37%
宿迁市399
399
61561596.82%
江苏省

7334

7334129801298094.95%
备注:
   由于通信线路故障、机房断电等外部原因造成的数据传输异常,系统会在故障恢复后自动重新计算,其统计结果可能会有较大变化。今日无传输率为0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