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4-00789 | 组配分类: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2024-07-04 |
名 称: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19号建议的答复 | 文件编号:苏环案〔2024〕117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19号建议的答复
王虎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秸秆有序轮流焚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江苏既是工业大省也是农业大省,每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8100万亩左右,秸秆年产生量在4000万吨左右。我省一直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将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加以推进,省人大出台《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等系列文件,以综合利用助力秸秆禁烧,又以秸秆禁烧倒逼综合利用,多措并举、多方共治,全省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基本消除,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贯彻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禁烧巡查。当前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有了更高的期盼,对秸秆焚烧造成的重污染天气愈发不能接受(据测算,以夏季秸秆为例,按15天焚烧期算,全省PM2.5年平均浓度将增加8.5微克/立方米)。露天焚烧秸秆不仅容易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危害人体健康,也极易引燃周围物品,导致大面积着火,造成经济损失,焚烧形成的烟雾,还会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此,早在2009年省人大出台的《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2018年修改),就明确规定“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正)也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同时也是国家法定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露天焚烧秸秆。”为贯彻落实有关法律规定,我厅每年组织开展夏季和秋冬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人工巡防等方式,结合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加大对高速公路、高铁、机场等重点区域和夜间、雨前、收割高峰等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对每年夏季和秋冬季秸秆禁烧期间的“第一把火”予以通报,压紧压实地方责任。
二是坚持疏堵结合,积极推动综合利用。《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机)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对秸秆综合利用实施监督管理”。2022年7月,我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等5部门印发《江苏省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将秸秆综合利用作为重点章节推进。2023年11月30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对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亦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全省统筹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离田收储利用,省级从2009年起设立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2016年起每年安排8.8亿元支持秸秆机械化还田,安排专项统筹资金支持离田收储利用,2023年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为发挥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效用,我省加快推广大马力拖拉机和配套还田机使用,2023年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4380万亩,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65%,形成基于秸秆还田的水稻机插、小麦机播集成技术,成为全省稻麦周年高产高效实用技术体系。连续多年大面积秸秆还田,已成为解决秸秆焚烧和丢抛引发环境污染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据省农垦100多万亩耕地40年的稻麦两季秸秆还田监测,土壤有机质含量、氮含量、有效磷含量、速效钾含量均稳步提升。南京农业大学耕作和水稻栽培团队系统研究分析1995—2015年期间长江流域稻麦两熟制27项秸秆还田的试验研究结果,发现秸秆还田均显著增加水稻产量,同时提高稻米品质。
您提出的推进秸秆有序轮流焚烧的建议,确实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发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部门和相关主体众多,需要综合考虑、统筹推进,既要兼顾大气环境质量保护要求,也要贴合农业生产实际;既要坚持秸秆禁烧政策不动摇,也要以能源化利用为主,着力提高秸秆离田利用率。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优化秸秆综合利用激励、奖补政策,提高农户和秸秆利用单位积极性,积极配合农业农村等部门对农户加强技术培训指导,强化机具调度,推广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年度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保持在52%左右。二是持续加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秸秆禁烧巡查督查,会同气象部门推进大气环境气象服务能力建设,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铁塔视频监控,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监测防控体系,提高秸秆焚烧火点发现精准度,严防因秸秆焚烧、抛河等造成区域性环境污染。三是提升水环境敏感区域夏季秸秆离田利用效能,对近年来汛期水质滑坡的国考断面开展梳理和污染物溯源,划定夏季秸秆离田区域,推动秸秆离田利用,减轻夏季秸秆还田后退水对国考断面水质的影响。四是加强对生物质电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的帮扶指导,调动生物质电厂和生物质锅炉使用主体的积极性,提高秸秆消纳量,进一步提升全省秸秆能源化利用水平。五是探索开展秸秆焚烧车分散式处理模式,配合有关部门,在不具备秸秆全量还田和外运利用条件的地方,试点开展秸秆可移动焚烧设施应用,作为现阶段解决秸秆处置难题的辅助手段。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继续关注,并多提宝贵意见。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