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环基贷”合作银行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1 18:22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各有关金融机构:

 

根据《江苏省“环基贷”财政贴息实施细则》(苏财资环〔2024〕44号),经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及承诺,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审核确定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等9个金融机构为第一批“环基贷”合作银行,现将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环基贷”合作银行清单(第一批)

 

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

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

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江苏银行

南京银行

兴业银行南京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