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环基贷”合作银行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1 18:22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各有关金融机构:
根据《江苏省“环基贷”财政贴息实施细则》(苏财资环〔2024〕44号),经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及承诺,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审核确定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等9个金融机构为第一批“环基贷”合作银行,现将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环基贷”合作银行清单(第一批)
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
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
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江苏银行
南京银行
兴业银行南京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