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4-01191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环评处 发文日期:2024-09-12
名 称:2024年9月12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新建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靖江站至江阴站段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2024年9月12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新建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靖江站至江阴站段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12 21:48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912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913-20249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081Emailhpc@jshb.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靖江站至江阴站段

靖江市、江阴市

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项目北起靖江东站宜兴端线站分界,出站后转向东南,采用盾构隧道的方式下穿长江航道,于金山路北侧出隧道,后至上跨芙蓉大道连续梁盐城端,路线全长约14.423千米。工程性质为客运专线,正线数目为双线,设计速度250千米/小时。项目无新建站房,全线采用CRTS双块式无砟轨道,新建特大桥6.017千米/2座,路基长度276米。 采用盾构法穿越长江,单洞双线隧道形式,隧道全长8.13千米,封闭段长7.41千米,其中盾构段长6.71千米,明挖段1.42千米。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一、.第一次公示

202448日,建设单位在江苏环保公众网上发布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二、第二次公示

1.2024531日,建设单位在江苏环保公众网上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

2.建设单位于202464日和65日两次在“扬子晚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

3..202465日至620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敏感目标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

公示期间,共收到1封电子邮件,主要涉及江阴段路线方案的比选,综合考虑工程环境影响、总投资以及对城市规划的影响等方面,该意见未采纳

三、第三次公示(报批前公示)

2024712日,建设单位在江苏环保公众网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一)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应进一步深化工程方案比选,优化项目设计和施工方案,避让和减少敏感区占用。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除必要的施工便道、便桥外,工程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设置弃土场、临时材料厂、混凝土拌合站等大型临时设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强化土石方管理,减少弃渣量,加强弃土场管理和监控,避免产生次生生态破坏。禁止向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排放污水、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施工过程中对各类临时用地表土进行剥离并保存,用于后期边坡、临时道路路面和弃渣场绿化;临时用地应在工程完成后尽快进行植被恢复。加强运营期对长江水质和生态的跟踪监测。

(三)严格落实噪声和环境振动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对距铁路外轨中心线30米范围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提出的拆迁或功能置换措施,纳入工程拆迁一并实施。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全线运营期噪声预测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目标优先采取声屏障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仍不达标的,再辅以隔声窗措施。项目全线对对9处敏感点敏感点设置声屏障,其中2.3米高声屏障1100米、3.3米高声屏障950米、4.3米高声屏障790米,对声屏障后仍未达标的人才创智园企业宿舍采取120平方米隔声窗措施。加强运营期跟踪监测并预留费用。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设置围挡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和施工时间,禁止夜间高噪声、高振动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取得相关部门许可,且应公告附近居民。运营期加强轮轨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轨道打磨和车轮清洁、镟轮工作,减少附加振动。施工期和运营期加强噪声、振动敏感目标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隔声降噪和减振措施,避免噪声和振动扰民。你单位应配合沿线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线路两侧及站场周边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疗养院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物。必要时,合理优化调整涉及居住用地的相关区域规划。

(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优先采用清洁运输方式,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和废气污染。弃土场、临时材料厂、混凝土拌合站等采取密闭设计或强化抑尘措施;采取密闭运输、苫盖、洒水抑尘、车辆及路面清洗等措施。混凝土搅拌站采用密封性好、除尘效率高的拌合设备,混凝土拌和站、预制场和施工便道主要出入口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加强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的养护

(五)做好水环境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工程施工时间,桥梁施工尽可能安排在枯水季节进行,跨河桥墩采用钢护筒围堰施工,不得向施工水域排放钻孔灌注桩的出渣及施工废弃物,不得影响国省考断面水质。对临时弃土、堆料表面及时进行覆盖,防止暴雨冲刷导致污染物进入河流及周边水体。施工期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设置截水沟、隔油池、沉淀池、清水池,砂石料冲洗废水和机械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盾构废水设置泥水分离系统,盾构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与泥浆冲洗。对具备接管条件的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接入区域污水管网处理。运营期污废水主要为隧道结构渗漏水、初期雨水,纳入城市污水和雨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各类废水禁止排入沿线生态红线及生态空间保护区域。

  (六)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存放和规范处置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及时收集清运,纳入当地固废收集系统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存储,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制订施工期、运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当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衔接,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完善应急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八)按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九)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沿线地方政府、相关单位和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