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14000650/2025-02525 | 组配分类:辐射建设项目环评 |
| 发布机构:核管局 | 发文日期:2025-12-25 |
| 名 称:2025年12月25日拟对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文件编号: |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2025年12月25日拟对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无锡500千伏惠梅5227/惠里5228线43#~55#迁改等工程 | 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洛社镇 | 中铁十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新建50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6.2km,新建双回角钢塔20基;恢复架设50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91km;拆除现状50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5.1km,拆除双回路铁塔14基。 | / |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生态影响,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等对周围环境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和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2)合理安排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内容,尽量避免雨天施工。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居民点已有的污水处理系统,不排入周围环境,避免污染周围水体。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将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水体、排水管网和外环境。 (3)项目施工时,通过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运输车辆禁止鸣笛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拆除线路产生的废旧导线、塔材等,由资产所属单位统一回收利用,不随意丢弃;拆除基础产生的少量混凝土等其他建筑垃圾委托相关单位及时清运至指定受纳场地,禁止随意丢弃,输电线路塔基开挖的余土及时就地铺平;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后由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组织,充分利用线路沿线周围现有场地作为临时占地,减少开挖,做好区域的防护,减少水土流失。 (6)塔基开挖应保留表层土壤,土石方回填利用。拆除铁塔时,须对塔基基础进行清理,农用地中的塔基混凝土基础应拆至地面1m以下,再以表层土回填,使其恢复原有地形地貌,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 (7)导地线展放作业尽可能采用跨越施工技术,在经过道路、树木等时,采用搭设毛竹跨越架,将导引绳和牵引绳置于跨越架上操作,减少对植被的损害。 (8)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新建塔基、施工临时道路等临时占地及拆除塔基处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对恢复植被区域应根据原有用地类型和周边区域景观现状,做到景观协调性和实用性,林草植被以当地乡土树草种为主。 二、运行期 (1)加强架空线路巡查和检查,做好线路沿线维护和运行管理,强化线路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2)在本项目输电线路线下设置高压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有关注意事项告示牌。可采取集中宣讲、分发宣传材料等措施加强对线路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3)开展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监测工作,如发现有居民住宅处电磁环境、声环境超过环保标准,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
2 | 无锡500kV惠梅5227线/惠里5228线31#-32#迁改工程 |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 | 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500kV惠梅5227线/惠里5228线31#-32#迁改工程新建同塔双回线路路径长约0.591km,恢复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758km,新建双回路铁塔3基。本项目拆除500kV惠梅5227线/惠里5228线现有2基铁塔(现有31#塔、32#塔)及相关附件,拆除现有双回路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54km。 | / |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固体废物、生态影响等。 (2)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建立相应的责任管理制度,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平整施工工地,进行空地硬化,在施工工地四周设置硬质密闭围挡,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塔基基础浇筑采用商砼,混凝土须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在场地内堆放的,应当实施覆盖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不得在施工工地外堆放建筑垃圾。 (2)集中收集施工泥浆水、施工机械表面冲洗废水,经设置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拦挡措施,避免雨天开挖作业,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其居住地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场地尽量远离河堤设置,禁止向周边水体排放垃圾、弃渣及建筑垃圾。 (3)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中的施工机械设备,采取设置硬质围挡、夜间禁止施工、禁止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运输线路尽量避开居住集中区域。 (4)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堆放收集,拆除的铁塔、导线及附属金具等由建设单位进行统一回收,塔基清除产生的废弃混凝土集中收集送至指定场所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充分利用线路沿线周围现有场地作为临时占地,减少开挖,塔基开挖应保留表层土壤,土石方回填利用。拆除铁塔时,须对塔基基础进行清理,再以表层土在上、其他一般土方在下的原则回填,使其恢复原有地形地貌,导地线展放作业尽可能采用跨越施工技术,对临时道路、牵张场等采用铺设钢板措施,除施工必须铲除植被外,不允许乱砍乱伐,项目建设造成地表植被破坏的,应及时恢复植被和土壤,施工期注意选择适宜的施工季节,尽量避免在雨天施工,遇突发雨天、台风天气时遮盖挖填土的作业面。 二、运行期 (1)提高导线和其它金具等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优化导线相间距离及导线布置,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2)本项目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以减少电晕放电,降低可听噪声,并及时做好维护,加强运维管理。 (3)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废水产生,对周围地表水环境没有影响。 (4)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体废物产生,对周围环境没有影响。 (5)建设单位应对植被恢复的质量加强监控和管理,恢复效果差的区域应及时补植,应加强巡检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189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