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实录 | 全省生态环境规范行政执法情况新闻发布会
孙健: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生态环境领域是行政执法的重点领域之一,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事关法治政府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全局,事关美丽江苏建设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要求,以守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利益、呵护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己任,聚焦“七不一乱”等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了全省范围内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系统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将围绕全省生态环境规范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介绍。
孙健: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局长纪金星,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副局长陶得奖,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四级调研员尹巍。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由我主持,我是省生态环境厅宣教中心孙健。
孙健:首先,请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局长纪金星对全省生态环境规范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介绍。
纪金星: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行政执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调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生态环境领域是行政执法的重点领域之一,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事关法治政府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全局,事关美丽江苏建设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要求,以守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利益、呵护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己任,聚焦“七不一乱”等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了全省范围内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系统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这里我重点介绍四方面情况。
一、坚持系统谋划,健全涉企执法检查制度体系。我们立足职责法定、公开透明的原则,出台一套关于规范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的具体措施、一张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一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一份年度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建设一个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与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初步形成“五个一”管理制度体系,其中目录、清单、计划向全社会公开,明确了查什么、谁来查、怎么罚、如何管、怎样督等问题,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的知情权、监督权。制度中我们设定了入企日常检查的最高上限、2次检查间隔的最短时限,划清了无审批不检查的制度底线,坚决杜绝走过场、多头重复、趋利性执法检查。2025年1—11月,全省生态环境领域标准执法检查同比下降28.13%。创新建设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检查与执法监督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生态环境“行政检查、执法检查和调研考察三类事项统一管理、统筹实施,省—市—县三个层级纵向贯通、协同联动”的“三三统筹”管理,整合实现执法检查“一条线”全流程监管,有效解决执法扰企、执法不公、“一刀切”粗暴式执法等突出问题,获得社会公众积极反响,相关经验做法在生态环境部简报刊发。
二、坚持规范严格,精准执法助力污染攻坚。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绿水青山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我们坚持执法为民,聚焦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严格执法监管,确保生态环境执法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助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治气攻坚。制定强化治气攻坚十项措施,通过非现场督办机制明确执法责任,扎实开展大气远程监督帮扶,有效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严查快处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呼吸到更加新鲜的空气。二是治水攻坚。组织开展长江大保护、大运河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太湖安全度夏及重点湖泊综合整治执法行动,加大汛期全省国、省考断面及涉水企业的巡查检查力度,全力做好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全年共开展涉水执法检查7525次,解决了1703个环境问题。规范入河排污口检查,将入河排污口监督检查纳入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计划中,联合省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现场抽查,省级共抽查排污口734个,发现问题排口198个,推动问题逐个整改。三是“清废”攻坚。严厉打击固废非法倾倒处置行为,截至11月底,全省查处涉固危废行政案件145件,移送刑事案件56件,抓获嫌疑人260人,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四是移动源治理攻坚。联合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排放检验机构以及高排放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重点监管,强化移动源的环境监管;对全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负责人普法守法和执法系统人员精准执法开展全覆盖培训,企业知法守法意识显著增强,执法人员高效精准执法水平持续提升。
三、坚持数智创新,切实提升智慧监管效能。我们顺应科技化、信息化技术发展趋势,深入推进以“非现场、低介入、少扰企”为主导的执法模式,做到“有案必查、无事不扰”。依托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联通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管理等230类数据资源,建立23万家工业企业“一企一档”,实现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数据100%联网,同时开发八大类80个数据多源融合分析模型,让非现场执法拥有“最强大脑”。组建“1+1+13”数据战队,成立省市“数据室”,打造一支懂法律、懂数据、懂业务的非现场执法专业化队伍。在“平台赋能+战队保障”基础上,结合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等手段,综合运用无人机、走航监测、卫星遥感等技术,大力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实现由“撒网式”向“点穴式”“靠人盯”向“靠数治”转变,有效缓解传统执法覆盖面窄、问题发现率低、执法扰企等堵点难题。截至11月底,全省标准非现场执法检查占比达27.28%,同比提高10.65%,减轻了企业迎检负担。今年7月以来,秉承“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的理念,组织开展全省数据战队实战比武,进一步推进“无事不扰、无处不在、无懈可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建设,这一经验做法,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推广。
四、坚持问题查纠,持续严格监督执纪约束。我们坚持将规范涉企生态环境执法检查集中整治工作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紧密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务求工作实效。一是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把抓执法案卷质量作为规范、公正、廉洁执法的关键,按照县级自查、市级互查、省级普查、接受监管部门抽查的方式,常态化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坚决纠治案件办理不规范、不公正问题。二是组织开展重点专项督导。通过日常检查、信访举报、案卷评查、执法稽查等渠道,抽查案件数1978件次,深入查纠问题线索。针对重点地区组建工作组,围绕专项行动开展、检查制度执行落实情况、“七不一乱”方面问题排查整治等情况,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稽查。强化与纪检监察部门协同联动,采用“执法+纪检监察”的方式,对日常执法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快查快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三是创新执法监督形式。积极探索执法过程非现场巡查、执法行为非现场抽查、执法案卷非现场评查、专项行动非现场督查的“四非”稽查模式,形成执法行为线上巡查、非现场稽查、连线告知、稽查反馈、记录存档、跟踪闭环的无感化稽查“六步法”,实现执法稽查从传统的“耳听、手翻、现场看”模式向“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转型,有效遏制执法检查走过场、打卡式、零效能等现象,切实提升执法效能。
总体来看,通过综合施策,生态环境领域各级执法机构和广大执法人员对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认识更加深刻,执法程序更加规范高效、执法方式更加包容审慎、执法手段更加智能精准,执法效能显著提升,涉企执法检查数量明显降低,罚款金额大幅减少,一批重复、低效、徒增企业负担的检查事项得到清理和规范,企业反映强烈的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问题得到源头治理,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广泛参与、全方位监督,在此对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媒体记者朋友表示衷心感谢。下一步,我们将聚焦四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聚焦执法为民。秉持服务绿色发展的责任担当,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实现从污染末端治理向生态源头保护的深刻转变。持续破解损害群众环境利益的痛点难点问题,围绕群众房前屋后、楼下路边的油烟扰民、噪声污染、黑臭水体、危险废物等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环境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法、精准监管,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让群众在推门见绿、开窗闻香的生态环境中,切实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聚焦执法助企。积极推广“执法+服务”的监管模式,聚焦企业实际诉求,推行邀约式、点单式执法,在执法的同时注重普法送法,打造“无事不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的执法监管理念,确保生态环境执法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实现执法监管和守法经营的互利双赢。三是聚焦规范执法。继续深入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巩固拓展专项行动成效,形成制度性工作机制,确保行政执法检查规范形成长效常态,以规范执法促进严格执法,推动公正执法,强化文明执法,保障廉洁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聚焦智慧执法。顺应时代发展大势与科技进步潮流,以执法数智化转型为重要抓手,积极运用大数据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 等新型监管模式,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的智能化、无感化、精准化水平,有力推进生态环境执法从“人防为主”向“技防优先”、从“现场检查”向“无感执法”、从“事后惩戒”向“全程防控”的三个转变。我们恳请并欢迎社会各界支持、关注与监督。谢谢大家!
孙健:下面,各位记者朋友可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
提问1
请问今年以来省生态环境领域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方面取得的最大成效是什么?
孙健:这个问题请纪金星局长回答。
纪金星:感谢您的提问。今年以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有关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各项要求,在坚持严格与规范基础上,坚决遏制乱检查、杜绝随意检查,避免重复、多头检查,不断在入企行政检查频次上做“减法”,切实减少对企业打扰;同时也在行政检查精准度上做“加法”,持续提升检查质效。
一方面,突出建章立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等部署要求,省厅于今年上半年制定出台《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的具体措施》等系列文件举措,落实涉企行政检查管理制度。一是清理公布检查事项,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梳理并公布《江苏省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版)》,明确各类检查事项依据和实施主体。二是划定检查频次上限,严控现场检查。设定了入企日常检查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2次的最高上限、2次检查间隔不低于1个月的最短时限,通过刚性制度要求划清入企检查频次上限,把一些不必要的检查减下来,切实减少对企业的打扰。三是公布检查计划,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全省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制定公布《2025年度江苏省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范围、检查数量(比例),严格按计划开展日常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
另一方面,坚持科技赋能,大力推行非现场检查。依托省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不断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及应用场景,将非现场检查作为日常行政检查的重要方式,符合非现场检查条件的,优先开展非现场检查,增加非现场检查比例,压降现场检查频次。结合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综合运用无人机走航监测、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利用数据筛查和研判模型、自动巡检、智能预警等方式分析企业守法情况,精准发现、锁定问题,精准确定检查对象、范围,坚决杜绝全覆盖、无差别排查。
今年1—11月,全省标准化执法检查87484次,同比下降28.13%;标准非现场执法检查23867次,占比近三分之一。全省现场检查频次得到了大幅压降,减轻了企业负担;同时通过采取数智化监管等手段,非现场检查比例大幅提升,以科技破解监管难题,切实履行了执法监管职责,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做到了“减负不减压,松绑不松效”。
提问2
如何避免出现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情形?
孙健:这个问题请陶得奖副局长回答。
陶得奖:感谢您的提问。为有效解决涉企执法检查不合法、不规范、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根据上级有关规范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部署要求,我们创新打造“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与执法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构建起“三三统筹”的数字化监管机制,以数字化、智能化手段赋能行政检查工作,把好入企检查“统筹关”“规范关”。具体来讲,一是强化“三事”统筹, 将行政检查、执法检查和调研考察三类任务全部纳入监管系统,涵盖省本级环评验收、危废检查、碳核查等68项行政检查计划、30项年度执法计划、256项调查研究计划,加强内部统筹。二是强化“三级”统筹,打造“省—市—县三级纵向贯通的协同架构”,让“三事”统筹覆盖全省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通过跨部门跨层级的计划统筹、信息共享,有效解决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孤岛、职责交叉、协同不畅等问题,加强条线统筹。
与此同时,在“三三统筹”的数字化系统基础上,进一步建立联动监管工作机制。一是智能预警。针对无计划、超出频次上限、间隔过短的行政检查、执法、调研等申请,监管系统立即报警否决,提醒更换检查对象。二是任务整合。对于省市县三级交叉重叠的行政检查、执法或调研任务,监管系统立即提示引导相关部门协商,撮合形成“综合查一次”的优化方案。三是双示监督。行政检查事项按监管系统审批流程获批后,系统自动生成入企检查通知书和入企二维码,入企时按要求将通知书和二维码“双出示”。企业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在线查看通知书全文,知晓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及权利义务等,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评价反馈,既确保信息送达透明、高效、可追溯,也便于企业对执法人员反向监督。
今年6月份系统投入使用以来,全省共提交检查申请53810项,否定退回检查申请308项,撮合归并62项检查事项,全省行政检查数同比减少了18241条,同比下降近30%。
提问3
如何让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孙健:这个问题请尹巍四级调研员回答。
尹巍:感谢您的提问。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牢固树立并践行“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务”理念,坚持执法和服务相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优化创新执法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一方面,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体现执法温度。一是推行正面清单制度。扩大正面清单企业数量,优先将环保信用绿色等级(诚信)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能力强,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落实现场免检、管控豁免、绿色金融等正向激励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截至今年三季度,全省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已达5634家,约占全国正面清单企业数10%以上。二是强化柔性执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加强源头预防,注重事前预警,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规范等方式,帮助企业消除违法隐患,引导企业守法。如全省多地创新推出“环保体检”“学法积分”“自查自纠”“邀约式执法”等服务,深受企业欢迎,让执法有力度的同时更有温度。三是落实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严格执行《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等裁量基准制度,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规范行使裁量权,对积极采取整改措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生态环境危害后果等情形,依法从轻和减轻处罚;对符合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
今年1—11月,全省累计办理从轻处罚案件1084件,不予处罚案件979件。
另一方面,突出执法重点,彰显执法力度。对于涉及长江、太湖、大运河、饮用水源保护地、重污染天气应对、关乎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健康安全等“国之大者”“民之关切”问题,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定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守牢环境质量、生态安全底线。今年以来,我们深入开展太湖安全度夏、机动车排放机构、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江北运河沿线水环境等执法工作,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形成了有效震慑,真正实现了对守法者无事不打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今年1—11月,全省生态环境、公安部门合力侦办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39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18人。
提问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检查的意见》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的通知》均提到了要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监管,请问省生态环境厅在此方面做了哪些探索?
孙健:这个问题请纪金星局长回答。
纪金星:感谢您的提问。首先,我们理解,非现场执法是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手段,依照特定程序规则,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依法查处的执法活动,是与现场执法相辅相成的执法方式,本质上是科技赋能数字执法的一种表现形式。近年来,省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主动顺应新形势,依托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以数字融合为先导,以科技赋能为支撑,以数字执法为目标,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的有益探索,有效破解传统现场执法“人海战术、效率低下、覆盖不足、执法扰企、人情干扰”等痛点,进一步提升了执法的权威性、精准性、实效性、规范性和廉洁性。主要做了以下两方面工作:
构建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的支撑体系。一是法律制度支撑。2020年率先在《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中规定自动监测数据经过技术规范审核后可以作为监管执法的事实依据,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度文件,全面推动非现场执法数字化转型。二是数据平台支撑。“十四五”以来,建设了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形成包含452亿条数据的全量数据底座,为非现场执法提供强大数据支撑。三是模型技术支撑。智慧监管平台引进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开发建立机器学习、推理模型、统计算法、报警规则7大类80个数据多源融合分析模型,初步实现各类生态环境风险线索自动分析和预警,精准发现环境违法问题线索。四是联勤联动支撑。2023年11月,与省公安厅签署《警环合作框架协议》,联合成立实体化运作的生态环境保护联勤中心,创新警环合作模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由行刑衔接向联勤共治转变。
健全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的行动体系。一是建立智能化执法管理系统。依托智慧监管平台,建立执法管理系统,将执法任务、执法数据和执法管理等要素在平台全项汇聚,实现执法任务工单化、质态可视化、监督智能化、流程规范化。二是组建“1+1+13”数据战队。全省建立一支懂数据、懂法律、懂业务的非现场执法专业化队伍,搭建实用研判模型,常态化开展数据研判,利用数据开展执法活动,锤炼提升战队智慧执法能力,初步形成以数据为指引的执法新模式。三是实现非现场执法六大场景应用。即非现场提醒、非现场甄别、非现场巡查、非现场检查、非现场处罚、非现场稽查。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非现场监管执法制度体系、数据支撑体系、行动体系和保障体系,以更务实作风、更有力举措,扎实有效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努力实现“不在现场,但能感知现场、还原现场、裁定现场”的目标。
孙健: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就开到这里。各位媒体朋友如果还有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也欢迎大家会后联系我们,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