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5-00187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环评处 | 发文日期:2025-02-28 |
名 称: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俄东线响水支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俄东线响水支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苏环审〔2025〕15号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俄东线响水支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途经连云港市灌南县、盐城市响水县,起点为中俄东线灌南分输站,终点至新建响水末站,全长约25.8公里,设计管径323.9毫米,设计压力为6.3兆帕,设计输气量6.1亿立方米/年。
该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项目,符合《江苏省石油天然气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及江苏省产业政策。工程穿越一帆河(灌南县)洪水调蓄区、通榆河(响水县)清水通道维护区,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意见。
工程实施将对沿线生态环境、水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一)环境风险。环境风险主要是天然气管道破裂、站场管道、阀门破损等事故时危险物质甲烷的泄漏,以及火灾、爆炸等产生的环境空气污染对沿线居民及其他敏感点的不利影响。
(二)生态环境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一帆河(灌南县)洪水调蓄区、通榆河(响水县)清水通道维护区、管道沿线省级生态公益林地、永久基本农田及周边敏感区域的陆域植被、陆生动物和水生动物等。阀室和站场建设、施工作业带清理、管沟开挖、管道敷设、河流穿越等,将对沿线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三)水环境影响。该项目穿越通榆河一级保护区、通榆河(响水县)洪圩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及2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定向钻废弃泥浆和钻屑、河流开挖泥沙以及设备清洗废水、清管试压废水等排放,将对水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等下渗污染地下水。
(四)其他环境影响。施工期废弃泥浆、弃土(渣)、施工废料、施工扬尘、施工噪声以及运营期清管废渣、生活垃圾、清管废气等将对区域环境和周边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
三、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项目占地和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敷设管道优先避让环境敏感区。生态空间管控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内不得设置堆管场、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减少对野生动物及其生境的影响。采取对生态环境影响小的施工方式,严格执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相关管控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雨天开挖、填筑等施工活动。尽量绕避省级公益林,少占基本农田,开工前明确占用范围,施工过程中采取表土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地貌,根据沿线实际环境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植被恢复及绿化,实施生态补偿。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应优化工程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开挖选择枯水期施工,监测施工期水质,在下游设置拦污装置,河流底质采取分层分类开挖和堆放,做好河流原貌恢复。严禁在环境敏感区设置施工营地、清洗机械设备、排放污水。采取定向钻方式穿越环境敏感区时,应及时回收废弃泥浆,钻屑沉淀池和泥浆池应做好防渗,废弃泥浆收集后处理。加强施工管理,禁止在河堤范围内清洗设备及车辆。管道布设和焊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废水、废油等污染周边水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应全部收集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抑尘等;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当地市政吸污车及时拉运处置。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堆放物料采取苫盖措施,作业面和土堆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运输车辆配备顶盖密封并进行出入清洗,施工器械使用燃油要达到国Ⅱ及以上标准。运营期定期检测阀门、管线密闭性,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加强运输车辆及机械设备维修和保养、避免夜间施工,减轻噪声影响。运营期高噪声源应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放空系统的排气口设置消声装置,合理规划放空时间,放空作业不得在夜间进行;优化站场阀室平面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废料和一般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无法综合利用的集中清运、规范处置。站场内固体废物暂存场所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路由、站场平面布局和施工方案,远离集中居民区,确需穿越集中居民区的管道应采取绕避、拆迁等措施,减缓环境风险。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规划控制,禁止在管道两侧和站场防护距离内新建居民集中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物。无法绕避环境敏感区的管道,应采用提高设计等级、选用高等级钢材、增加管道壁厚、加强防腐、增设紧急截断阀等防护措施。加强运营期维护管理,强化管道和站场周围居民的环境风险宣传,在环境敏感区、人口密集区提高巡线频率,增设线路警示牌。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与当地人民政府的应急联动,定期开展演练。
(七)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计划和环境监测计划,实施有效的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确保本项目的负面影响减缓措施得到落实。
(八)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沿线地方政府、相关单位和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四、你公司应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我厅委托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盐城市生态环境局、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局、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304-320000-04-01-363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