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申报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的函

发布时间:2025-03-11 16:33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550号,以下简称《指南》)要求,为做好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指南3001太湖水污染管控关键技术研发和3002新污染物治理关键技术研发,由省生态环境厅择优推荐。申报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一般应已完成基础理论创新,且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装备,优先支持实施期满后在江苏得到应用的项目。

(二)鼓励符合《指南》要求的单位积极申报。申报单位应为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高校、科研院所或省产研院专业研究所申报项目必须有企业联合。鼓励有相关自主知识产权和研发能力的企业参与申报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原则上,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除1家牵头单位外,参与单位不得超过5家。项目除1名项目负责人外,技术骨干不得超过5名,参与人员不得超过10名。鼓励省外研究基础好、研发能力强的有关单位参与申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需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依托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统一使用苏服码账号登录。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打印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项目附件材料根据《指南》要求应传尽传。

三、时间安排

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32018:00,逾期不予受理。网上申报材料是后续审查、评审的依据,经提交后,一律不予修改重报。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徐燚、荆琳;电话:025-8626612186266119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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