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市声环境质量
2024年,江苏省13个设区市及其所辖县(市)级城市开展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区域声环境质量、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从监测结果来看,全省声环境质量总体尚好,昼间声环境质量好于夜间。与2023年相比,全省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一、功能区声环境质量
2024年,全省设区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平均达标率为96%,夜间平均达标率为88.1%;其中,1~4(4a、4b)类功能区声环境昼间达标率分别为92.1%、95.1%、98%、98.7和100%,夜间达标率分别为73%、93.8%、94.7%、88.3%和100%。与2023年相比,功能区声环境昼间平均达标率上升0.6个百分点,夜间平均达标率上升2.3个百分点。
二、区域声环境质量
2024年,全省设区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7分贝,为区域环境噪声二级水平。13个设区市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3.2~55.9分贝。影响城市昼间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声源是社会生活噪声,所占比例达54.6%;其余依次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和施工噪声,所占比例分别为24.7%、16.5%和4.2%。与2023年相比,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下降0.8分贝。
三、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
2024年,全省设区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5.5分贝,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声环境质量为好。13个设区市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60.7~67.5分贝。监测的路段中,声强超过国家二级标准昼间限值70分贝的路段昼间占9.2%。与2023年相比,全省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下降0.2分贝,超标路段比例下降2.7个百分点。
四、县级城市声环境质量
2024年,全省县(市)级城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夜间平均达标率分别为99.3%和96%。县(市)级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达到二级(较好)水平,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9分贝,较设区市低0.8分贝。县(市)级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4分贝,较设区市低1.5分贝,噪声强度为一级,声环境质量为好;昼间有7.2%的路段平均等效声级超过70.0分贝,较设区市低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