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监督执法
>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索引号:
014000650/2025-01628
组配分类: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发布机构:
执法监督局
发文日期:
2025-06-24
名 称:
检查频次上限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检查频次上限
发布时间:2025-06-24 09:00
浏览次数:
原则上同一年度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行政检查不超过2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应急响应、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