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5-01716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环评处 | 发文日期:2025-07-11 |
名 称:2025年7月11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苏联宏纺织有限公司高端纺织印染改建项目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2025年7月11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苏联宏纺织有限公司高端纺织印染改建项目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7月11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081;Email:hpc@jshb.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江苏联宏纺织有限公司高端纺织印染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塘桥印染集聚区东区 | 江苏联宏纺织有限公司 | 项目拟将江苏联宏纺织有限公司现有老厂区及张家港市骏马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整合搬迁至张家港市塘桥印染集聚区东区新厂区内,采用数字化智能化印染技术装备、印染清洁生产技术,对印染装备技术进行更新换代。项目建设染色和印花生产线,原料仓库、染料/助剂仓库等储运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公辅工程,并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废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环保工程。项目搬迁改建后,形成年产印染产品36200吨的生产能力,其中一期年产散毛染色3500吨、坯布染色600万米(3300吨)、数码印花600吨;二期年产散毛染色6000吨、坯布染色3200万米(17600吨)、筒子纱染色3000吨、成衣染色1600吨、数码印花600吨。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4年12月4日,建设单位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31日,建设单位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4年12月23日和2024年12月27日两次在《张家港日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31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妙桥社区、妙桥医院、卢厅小区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5年1月2日,建设单位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不得引入限制类和淘汰类设备。优先使用生态环保型、高上染率染化料和高性能助剂等,不得使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等有关管控要求中明令禁止的新污染物作为原辅材料,采用染化料自动称量系统和自动配液输送系统,建设“印染制造执行系统”,逐步向印染数字化、智能化转变。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建设一次染缸的染料、助剂、盐等物料回用系统,提高染料及助剂的回用率;配备定型机废气、染缸高温废水、冷凝水等余热回收装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废水回用率及污染物排放量等清洁生产指标应达清洁生产Ⅰ级水平,达到《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开展工信部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预定型、定型、烧毛等工段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1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生产过程和废油暂存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标准;污水处理站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限值,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加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项目蒸汽冷凝水、循环冷却水回用于生产。工艺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初期雨水经“高效气浮+缺氧池+好氧接触氧化+MBR膜”处理后,部分经“过滤+RO膜”处理后生产中水回用至水洗工段。剩余部分与RO浓水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 4287-2012)及其修改单中间接排放限值,接管至张高新(张家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印染废水污泥需开展危险特性鉴别,鉴别结果明确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按要求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固危废(含污泥)产生和处置情况,达到固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生产车间涉水区域、染料中转库、助剂中转库、化学品中间仓库、危化品仓库、污水收集池、废水处理区、危废仓库、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和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纺织印染工业》(HJ 861—2017)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以生产车间、污水站为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亦不得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十)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