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5-01741 组配分类:辐射建设项目环评
发布机构:核管局 发文日期:2025-07-16
名 称:2025年7月16日拟对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2025年7月16日拟对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6 10:49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网江苏超高压公司±500kV龙政线#1783-#1784杆塔改造项目

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大树下村境内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超高压分公司

本项目原路径升高改造±500kV龙政线,在#1783-#1784之间新增1基耐张塔,恢复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72km

/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产生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土地占用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2)运行期产生的合成电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普及生态保护知识,禁止在溧水区生态公益林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扩大范围破坏植被、捕杀动物等。严格执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中的相关规定。

2落实施工管理,施工期不向生态空间管控范围内排放施工污水、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以及其他废弃物。

3划定生态空间管控范围内的施工场地界限,施工活动严格限制在施工场地内,施工活动注意对当地环境的保护;施工人员产生的废水和固废严禁倾倒入生态管控范围内。

4为减少施工活动的生态影响程度,施工单位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安排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期,减少由于施工活动造成的干扰。

5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设置混凝土搅拌场、弃土弃渣场等,仅在尽量利用已有道路的基础上,修建少量至塔基处的临时道路。塔基施工场地设置在植被稀疏场所。

6严格落实各类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临时场地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减少粉尘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施工期污水排入水体,严禁在水体中冲洗施工机械;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严禁向生态管控区域内倾倒废弃物、排放废污水及乱丢乱弃各类垃圾,不能回填利用的废渣不得弃置于生态管控区域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按建筑垃圾有关管理要求及时清运。

2、运行期

1)电磁环境、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500kV改造线路采用原线路导线

按设计要求保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在后续设计、建设阶段,在确保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目标合成场强、声环境满足相关标准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导线最小对地距离。

2)生态环境

铁塔设计时选用档距大、根开小的塔型,优化塔位,以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土石方开挖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189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