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5-01739 | 组配分类: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2025-07-03 |
名 称: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96号建议的答复 | 文件编号:苏环案〔2025〕108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96号建议的答复
徐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碳普惠机制应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碳普惠机制特性
碳普惠作为自愿减排市场的重要补充,涉及面广,涵盖了除强制减排市场以外的各行各业,对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社会大众等都有深远影响。但由于碳普惠主要针对小微企业、社区市民,减排量相对较少。要保证碳普惠顺利实施,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要实现积分消纳(交易)闭环,即碳普惠产生的积分或减排量要有明确的消纳渠道;二是要可持续,即碳普惠权益兑换要有持续稳定的政策、资金等要素支持。
二、我省碳普惠进展与成效
(一)全省公共机构碳普惠活动。江苏省公共机构碳普惠活动自2024年9月27日正式启动,率先在南京、常州、泰州地区试点。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与三峡电能有限公司共同研发管理信息平台,推出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联合发改、生态环境、交通、财政等部门印发《江苏省公共机构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制订多项配套制度及12个场景和项目方法学(其中8个正在申报长三角地方标准,另有绿色外卖、合乘乘用车、垃圾分类回收3个方法学正在制订中),建立20个绿色低碳场景,搭建积分商城。
截至2025年2月11日,注册人数达4万,近90%来自公共机构,累计减碳量超26吨,有效推动了个人绿色低碳行为,实现谁减碳谁受益,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南京市碳普惠体系建设。2024年,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南京市加强碳普惠管理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将按程序报市政府审议后发布;启动碳普惠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与蚂蚁森林签订数据合作协议,目前正在开展限定范围内测工作;与银联公司、南京银行等进行沟通,开展数据及云闪付等平台合作。
探索开展首笔农业碳汇交易,高淳区有机水稻固碳减排项目核定减排量为130.67吨,成交总价9800.25元,为农业碳汇项目开发提供经验,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三)苏州工业园区碳普惠工作。2022年11月启动碳普惠体系建设,出台了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2024年3月,苏州供电公司专门成立了碳普惠工作专班;2024年5月,联合中方财团旗下碳路科技、新加坡MVGX集团和园区资源节约与能源管理协会,共建一站式碳中和普惠服务中心。在碳减排量核发交易方面,累计注册企业446家,核发减排量超29万吨,成交超10万吨,取得碳中和证书25项。开发多项方法学,落地多个碳中和典型场景,开展对外合作、培训与沙龙活动,推进国际合作与高标准建设。碳普惠体系有效降低苏州企事业单位碳中和成本,促进本土双碳服务商发展,支撑苏州双碳战略落地。
(四)无锡碳普惠工作。无锡探索推动碳普惠体制机制创新及区域自愿减排市场建设,形成了“六个一”框架体系,包括成立公益组织、实施减排计划、开发碳信用、制定质量标准、设立公益慈善信托、搭建普惠平台。开发竹林碳汇方法学,努力实现碳普惠自愿减排量从“审核制”向“注册制”过渡,区域自愿减排市场稳步建设。阳羡旅游集团下属国营林场开发两期约10000亩毛竹,实现“年产”减排量约4000吨。截至2024年底,通过宜兴竹林碳汇项目累计开发碳普惠自愿减排量9343.08tCO₂,多次助力大型会议、活动碳中和。创新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 碳普惠”模式开展生态环境损害替代修复,促进地方竹林业态规划,带动竹林产业发展,助力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三、开展碳普惠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与顶层设计滞后。法规与权属模糊,减排量产权不明,碳普惠减排量是否属于个人或平台尚未明确。政策协同不足,地方碳普惠与全国碳市场、生态补偿等政策缺乏联动。
(二)市场机制与激励不足。交易机制不完善,减排量消纳渠道有限。积分多用于兑换商品或服务,缺乏差异化创新,用户黏性低。经济激励不足,难以吸引高碳排放群体参与。财政依赖性强,加上资金与资源约束,碳普惠全面推广受限。
(三)基础能力建设不足。数据获取与核证困难,数据分散,各平台计算方法不统一,存在重复计算风险。监测技术局限,交通出行场景中,难以准确追踪用户出行状态和里程。零散减排行为认证成本高,阻碍碳普惠项目规模化。方法学衔接与标准化缺失,标准不统一,导致减排量无法跨区域流通。
(四)社会参与度待提升。公众认知与行为转化率低,调研显示,2023年仍有35%公众不了解碳普惠,践行低碳行为意愿与实际行动存在较大差距。场景覆盖与体验优化不足,可量化减碳量场景有限。用户体验不佳,部分平台强调“无感使用”,但活跃用户少,需平衡便捷性与参与感。
(五)区域协同与重复建设风险。各地独立建设碳普惠平台,重复开发,造成资源浪费。长三角虽推动标准互认,但跨省数据共享、积分互通仍面临技术和管理障碍,存在跨区域壁垒。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我省碳普惠工作主要以试点为主,下一步,我们将针对碳普惠存在的相关问题,结合您提出的宝贵建议,重点围绕碳普惠顶层设计、政策资金支持、减排量消纳渠道和范围等因素,深入推进碳普惠试点工作,在总结经验、完善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全省碳普惠工作机制。
(一)强化顶层设计。建议出台国家层面碳普惠政策,统一方法学标准并衔接全国碳市场,探索闭环模式与碳市场联动。拓展碳普惠减排量使用范围,变“地方粮票”为“全国粮票”、“世界粮票”。继续加强对碳普惠试点单位的工作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选取重点领域开展试点,不断完善碳普惠工作机制。
(二)完善市场机制。按照“政策强制、需求导向、合作双赢”原则,拓宽减排量消纳渠道。以碳排放双控为契机,在碳排放目标控制下,强制企业购买减排量;制定并落实大型会议、(活动)、公共建筑、园区企业等碳中和政策规定,提高减排量需求;进一步扩大碳普惠积分权益兑换场景和方式,实现互利双赢。
(三)提升社会参与。组织开展碳普惠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提高社会大众参与度。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自觉践行绿色低碳行为。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