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5-01744 组配分类: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2025-07-03
名 称: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33号建议的答复 文件编号:苏环案〔2025〕120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3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03 10:54浏览次数:

黄亚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是建设美丽江苏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您提出,建议推广生态种植与种养模式、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监管、加强宣传教育与技术培训等,我们认为是十分必要的。

我厅高度重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近年来会同省有关部门以种植业和养殖业污染治理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强化监测执法,加强宣传引导,取得积极成效。根据国家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评估结果,我省各项任务均达到考核要求。

一、加强顶层设计。省委一号文件每年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任务作出部署,高位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2021年,我厅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促进乡村生态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苏政办〔2021〕106号);2022年,会同省有关部门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苏环办〔2022〕141号)和《江苏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苏环办〔2022〕231号),明确“十四五”期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目标和要求。

二、分类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在种植业方面,开展农田退水治理,根据2023年省攻坚办印发的《江苏省重点区域农田退水治理先行先试工作方案》,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指导有关水环境敏感区域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田排灌系统循环生态化改造,截至目前,全省完成农田排管系统生态化改造面积91万亩;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开展夏季、秋季秸秆禁烧专项巡查,持续推进秸秆禁烧,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在环境敏感区域和饮用水水源地上游沿线地区推动秸秆离田收储利用,着力解决夏季秸秆泡田增加农田退水污染问题,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在养殖业方面,强化畜禽污染防治,依法开展畜禽养殖项目环评审批,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推进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组织76个涉农县(市、区)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推动规模养殖场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提升行动,发现的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基本完成整治;在小散养殖密集区实施畜禽养殖粪便处理及综合利用农业绿岛项目,对符合要求的部分项目给予省级资金奖补,打通畜禽粪污还田“最后一公里”,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连续多年保持95%以上;开展池塘养殖尾水污染治理,牵头制订《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和《水产养殖业污染物控制技术规范》,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制定《江苏省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两年行动计划》,组织各地开展规模养殖池塘全面排查,建立尾水排放报备制度,完善养殖尾水监督性监测机制,加强水库水产养殖管理,推进水产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对超标排放尾水的养殖池塘依法进行查处并要求整改,截至目前,全省314万余亩规模以上养殖池塘,已有190万亩完成尾水净化处置。

三、推进国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我省按照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在太湖流域常州市金坛区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工作,持续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入户调查、负荷评估等工作,编制优先治理区域清单,推进一批农业面源治理项目,试点经验连续两年入选国家典型案例。2024年,试点区域省控三星桥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Ⅲ类,氨氮、总磷污染物浓度较2022年分别下降34.9%、14.5%,试点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在全省农业面源污染集中区域推广应用。

四、加强宣传推广。组织媒体宣传省内农业大市(特别是宿迁市、淮安市、连云港市、徐州市)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废弃农膜收集处置等方面的有效做法与先进经验。开展专题新闻报导,通过《中国环境报》宣传江苏省在农业生态种植与养殖模式创新的先进经验。组织开展环保小课堂、生态游学、校本课程等活动,向中小学生科普农业绿色发展、生态健康养殖、秸秆综合利用等知识。

五、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组织对全省288个农田灌区灌溉水质点位、135个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断面、49个农田退水监控断面、599个池塘养殖尾水排口开展监测调查。根据2024年度监测数据,我省农田灌区灌溉水质达标率为97.9%,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断面优Ⅲ比例为61.5%,农田退水监控断面优Ⅲ比例为44.9%,池塘养殖尾水水质达标率为95.3%,2024年全省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中有升。印发《江苏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实施方案(2023—2025年)》(苏环办〔2023〕1号)和《江苏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完善工作方案》(苏环办〔2023〕306号),在全省布设16个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区,开展监测区地面综合监测、地块调查和污染量核算,初步构建地面监测和卫星遥感监测结合的天地一体化网络,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供基础信息和技术支持。

六、加大农业农村污染执法力度。持续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环境执法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纳入日常双随机抽查范围,2024年全省共立案488起,罚款7072万元。

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我省是农业大省,农业开发强度高,农村人口多,农业面源污染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江苏的突出短板。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执法,强化政策宣传引导,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一是进一步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农田排灌系统和水产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继续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提升行动,推动畜禽小散养殖密集区建立健全畜禽粪污收集处置体系,指导粪污科学还田,形成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生产格局。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开展秸秆深耕还田和离田综合利用。开展夏季、秋季秸秆禁烧专项巡查,持续保持秸秆禁烧管控高压态势。二是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水平。推进农业面源污染自动采样能力建设,构建江苏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体系。持续对农田灌溉用水和出水水质开展监测,掌握农业面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加强汛期等重要时段水质监测。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试点,综合应用遥感技术、统计资料和地面监测结果,研究探索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方法。三是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加强环境巡查,强化网格化管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将畜禽规模养殖场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加强对粪污处理设施和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抽查,督促畜禽养殖户完成整改,切实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借助主流媒体积极宣扬农业面源污染危害,提升公众认知,进一步培育全社会绿色发展理念,征集并推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典型案例,增强示范效应。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