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14000650/2025-01931 | 组配分类:辐射建设项目环评 |
| 发布机构:核管局 | 发文日期:2025-09-05 |
| 名 称:2025年9月5日拟对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文件编号: |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2025年9月5日拟对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江阴利港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500kV升压站工程 | 无锡市江阴市利港街道 | 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一座500kV升压站,户外布置。本期新建500kV主变压器2台(#9、#10),容量2×1160MVA,三相一体户外布置;新建27kV高压厂用变压器2台(#9、#10),容量2×100MVA,户外布置;新建220kV高压启动/备用变压器1台(#5),容量1×100MVA,户外布置;新建500kV配电装置:2个出线间隔,采用GIS型式户外布置;本期500kV配电装置与#9、#10主变采用500kV地下电缆连接,其中#9主变至本期配电装置电缆线路路径长1.28km,#10主变至配电装置电缆线路路径长1.18km;#5启备变至一期220kV配电装置采用地下电缆连接,220kV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29km。 | / |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活动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2)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生活污水、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设计标准、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符合项目所涉及区域的总体规划; (2)项目运行后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应能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3)升压站选用低噪声设备。升压站所在厂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应标准。保护目标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标准; (4)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施工对工程所在地生态带来的负面影响减轻到最低,避免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 (5)升压站内变压器等含油电气设备下方均设事故油坑,站内设1座事故油池,事故油坑通过排油管道与事故油池相连,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和油污水在储存过程中不会渗漏。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油及事故油污水经事故油池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6)项目投运后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好电磁环境、声环境的日常监测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189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