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14000650/2026-00091 | 组配分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 发布机构:太湖处 | 发文日期:2026-01-23 |
| 名 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 文件编号: |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江苏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十九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太湖蓝藻水华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近年来,江苏省持续推动太湖治理,流域水质改善取得一定成效,但当前太湖总磷浓度仍远高于藻类生长阈值,蓝藻水华居高不下,藻型湖泊生境尚未根本改善。2017年以来,太湖共发生面积超过300平方公里的蓝藻水华80次,2021年最大水华面积达894平方公里,蓝藻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流域15条主要入湖河流中,太滆运河、乌溪港等6条河流总磷浓度未达到国家确定的“十三五”控制目标,2021年流域206个国省考断面全年达标率为98.5%,但是6月至9月汛期达标率为79.6%,入湖氮、磷污染负荷仍处于高位。
二、责任单位
无锡、常州、苏州、镇江市委、市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省太湖办)
三、验收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省太湖办)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配合。
四、整改目标
到2025年,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蓝藻水华暴发强度得到基本控制,15条主要入湖河流水质达到《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要求的年均控制浓度值,流域重点断面汛期水质达标率稳定提高。
五、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十四五”期间取得阶段性成效。
六、整改措施
(一)强化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无锡、常州、苏州3市修订完善太湖安全度夏工作方案,优化安全度夏工作机制和应急响应机制。综合采用“水陆空天”一体化监测手段,强化蓝藻预警监测,严格落实蓝藻湖泛巡查巡测制度,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加大蓝藻打捞能力建设,实施太湖湖体生态清淤,推动蓝藻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无锡市完成黄泥田港藻水分离站尾水处置示范项目、贡湖沿岸应急清淤等工程,常州市新增1艘藻水分离一体船。
(二)强化入湖河道水环境整治。针对不达标的主要入湖河流及其支浜全面开展排查,对问题河道制定综合治理方案。无锡市开展552条河道综合整治水质达标攻坚行动,综合整治河道2022年优Ⅲ比例达到80%以上,2025年底前乌溪港等4条总磷不达标河流沿线乡镇污水管网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实现全覆盖。常州市实施《江苏省洮滆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4年)》,持续提升洮滆片区生态环境质量,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一级支浜消劣任务。苏州市实施《苏州市太湖重点支流支浜水质提升方案》,望虞河稳定达Ⅱ类。2025年主要入湖河流氮磷浓度达到国家目标要求。
(三)持续削减入湖氮磷负荷。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年底无锡、常州、苏州、镇江4市基本完成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2025年底前建成法规体系比较完备、技术体系比较科学、管理体系比较高效的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无锡市新增城镇污水处置能力68万吨/日,新建污水管网150公里以上;常州市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0万吨/日以上,新增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能力5万吨/日以上。镇江市按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原则,开展全市水环境治理,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完成丹阳市伊甸园路箱涵末端截污系统的建设。
(四)强化汛期水质管控。无锡、常州、苏州、镇江4市对存在汛期水质滑坡风险的国省考断面周边支流支浜、入河排污口、排涝泵(闸)站、养殖池塘、农田开展排查并形成问题清单,进行系统整治,并开展跟踪监测,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建设一批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稳步提高汛期断面水质达标率。
七、整改完成情况
2025年太湖水质继续保持Ⅲ类,湖体总磷浓度为0.046mg/L,同比下降8.0%。2025年太湖蓝藻水华平均面积、最大面积均低于2021年,暴发强度得到有效控制,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15条主要入湖河流氮磷水质均达到《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2025年控制浓度值。2025年流域206个重点断面总磷浓度汛期优Ⅲ比例较2021年提升4.3个百分点。
(一)强化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环太湖无锡、常州、苏州三市均修订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方案,强化蓝藻监测预警,增强蓝藻打捞处置能力,落实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要求。综合采用“水陆空天”一体化监测手段,强化蓝藻预警监测,严格落实蓝藻湖泛巡查巡测制度。加大蓝藻打捞能力建设,环湖各地建成89个固定打捞点、机械打捞运输船300余艘,藻水分离能力提升到16万吨/日,推动蓝藻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太湖新一轮生态清淤累计完成1890万方。2022年,无锡市完成黄泥田港藻水站尾水项目、贡湖沿岸应急清淤工程。2022年,常州市武进区新增一艘一体化藻水分离船。严格做好饮用水源地及自来水厂水质监控,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工艺常态化运行,“双源供水、互联互通”及时启用,确保供水安全。
(二)强化入湖河道水环境整治。针对不达标的主要入湖河流及其支浜全面开展排查,对问题河道制定综合治理方案。无锡持续开展552条河道综合整治水质达标攻坚行动,2022年,552条河道水质优Ⅲ比例为95.1%;完成了乌溪港、大浦港、漕桥河、殷村港等4条河流沿线乡镇污水管网摸排,累计完成周边19个集镇区及191个自然村的农村污水治理,共新建修复污水管道约50公里。常州市积极落实《江苏省洮滆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4年)》,累计完成投资137.02亿元。2025年,滆湖湖体平均水质为Ⅳ类,较2021年改善一个类别。苏州市印发《太湖重点支流支浜水生态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一河一策”方案,望虞河已连续8年达Ⅱ类。2025年,主要入湖河流氮磷浓度达到国家目标要求。
(三)持续削减入湖氮磷负荷。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年底无锡、常州、苏州、镇江4市基本完成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2025年已基本建成完善的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十四五”以来,无锡市新增城镇污水处置能力68.9万吨/日,新增污水管网286公里。常州市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0万吨/日以上,新增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能力5万吨/日以上。镇江市开展全市水环境治理,2022年完成丹阳市伊甸园路箱涵末端截污系统的建设。
(四)强化汛期水质管控。无锡、常州、苏州、镇江4市对存在汛期水质滑坡风险的国省考断面周边支流支浜、入河排污口、排涝泵(闸)站、养殖池塘、农田开展排查,系统实施监测预警、溯源整治,通过建设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不断完善环境基层设施、建立长效管控机制等措施,提升汛期断面水质达标稳定性。2025年,流域206个重点断面总磷浓度汛期优Ⅲ比例较2021年提升了4.3个百分点。
对照我省整改方案要求,该项整改任务已按期完成整改目标。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9日)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监督电话:025—86266133。
电子邮箱:thc@jshb.gov.cn。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