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建设2家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4家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6 17:24浏览次数:
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苏环规〔2021〕2号)有关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分别对申报创建的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智慧观测与评估重点实验室、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污染地块环境风险阻隔防控工程技术中心、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协同废酸废盐利用工程技术中心、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沿海有机质循环利用与调控工程技术中心、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南水北调东线流域生态环境安全智慧监测重点实验室、江苏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工程技术中心进行了现场考察和评审。经审核,2家重点实验室、4家工程技术中心符合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的基本条件、必备条件和有关要求,拟批准建设。现予以公示。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我厅法规标准与科技处。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6日-1月30日
联系电话:025-86266121;电子邮箱:jl@jshb.gov.cn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