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14000650/2026-00109 | 组配分类:辐射建设项目环评 |
| 发布机构:核管局 | 发文日期:2026-01-28 |
| 名 称:2026年1月28日拟对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文件编号: |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2026年1月28日拟对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江苏常州太滆~无锡拈花110千伏线路工程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境内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常州供电分公司 | 本项目建设常州太滆~无锡拈花110kV线路,1回,线路路径总长3.6km。常州市境内线路长2.862km,其中新建110kV同塔双回(1回备用)架空线路路径长2.3km,新建双回电缆通道敷设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0.5km,新建四回电缆通道敷设单回线路路径长约0.062km;无锡市境内线路长约0.738km,新建双回电缆通道敷设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19km,利用已建电缆通道敷设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548km。本项目新建杆塔12基。 | /
| 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扬尘、固体废物、废水及生态影响等。 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阶段环境保护设施、措施 (1)生态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不设置弃土弃渣场,尽量减少牵张场、跨越场等临时施工场地的设置,减少在太湖(武进区)重要保护区的土地占用。施工场地远离入湖河道和太湖水域并严格控制临时施工占地范围,架线采用无人机放展等方式,减少对太湖(武进区)重要保护区的生态影响。架空线路采用一档跨越的方式穿越雅浦港河,本项目建设不会侵占入湖河道和太湖水域,同时施工时避开连续雨天,不在太湖(武进区)重要保护区内排放施工废水,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当地污水系统处理。不向太湖水域内倾倒任何建筑废物和渣土等固体废物,不从事太湖(武进区)重要保护区管控范围内禁止的活动,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施工噪声 ①优先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2024年版)》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 ②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优化施工机械布置,设置围挡或移动式声屏障,削弱噪声传播,文明施工,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错开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本项目线路工程夜间不施工,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限值要求。 ③运输车辆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禁止鸣笛。 (3)施工扬尘 ①施工场地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 ②选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③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不超载,经过敏感目标时控制车速; ④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具体为:落实工地周边全封闭围挡、落实裸土与物料堆放覆盖、实施湿法作业、路面与场地硬化、车辆密闭运输、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等,确保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排放标准要求。 (4)水环境 ①线路施工阶段,施工人员居住在施工点附近租住的民房内,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 ②线路工程施工废水主要为电缆通道基础、塔基基础施工时产生的少量泥浆水,施工废水经新建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清水回用,不外排。 ③本项目常州市境内的线路全线位于太湖(武进区)重要保护区陆域区域,远离太湖水域,本项目架空线路采用一档跨越入湖河道(雅浦港河),新建塔基远离河道管理范围,采用灌注桩施工;电缆钻越河道(北环堤河)时,采用顶管方式钻越,顶管工作井远离河道管理范围。塔基及顶管电缆工作井处均设置临时沉淀池,采取防渗漏措施,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且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临时用地,优先采用人工及无人机放线等先进展放工艺,避免涉水施工,禁止向水体排放废水、堆放生活垃圾等废物 (5)固体废物 ①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的管理,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②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及时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 2.运行阶段环境保护设施、措施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架空线路建设时线路保证导线对地高度,并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方式,部分线路采用电缆敷设,利用屏蔽作用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确保线路沿线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中频率为50Hz所对应的控制限值要求,并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2)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并保证导线对地高度,以降低可听噪声,确保本项目架空线路沿线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声环境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3)生态保护措施 运营期做好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189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