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14000650/2026-00112 | 组配分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 发布机构:海洋处 | 发文日期:2026-01-29 |
| 名 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 文件编号: |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江苏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二十八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海洋生态破坏现象依然存在。江苏省沿海滩涂面积约占全国四分之一,具有重要生态涵养功能,但沿海部分地区对海洋生态保护重视不够,破坏海洋生态问题时有发生。
二、责任单位
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配合。
三、验收单位
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配合。
四、整改目标
编制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建立海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五、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涉生态环境部分)
加强重点海域生态状况监测评估,严肃查处破坏海洋生态行为。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十四五”以来,持续组织开展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对区域生态系统的水环境质量、沉积物质量、生物质量、生物群落状况及栖息地状况等进行监测评估。相关监测结果已通过《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全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向社会公布。
(二)深入贯彻落实《海洋环境保护法》,坚持陆海统筹,推进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在海洋环境执法工作中,注重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通过强化近岸陆域环境执法,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海,同时加强与相关海洋管理部门的协同联动,共同推进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促使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对照我省整改方案要求,该项整改任务已按期完成整改目标。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13日)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监督电话:025-86266038
电子邮箱:hyc@jshb.gov.cn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