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6-00112 组配分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发布机构:海洋处 发文日期:2026-01-29
名 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9 15:42浏览次数: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江苏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二十八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海洋生态破坏现象依然存在。江苏省沿海滩涂面积约占全国四分之一,具有重要生态涵养功能,但沿海部分地区对海洋生态保护重视不够,破坏海洋生态问题时有发生。

二、责任单位

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配合。

三、验收单位

   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配合。

四、整改目标

编制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建立海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五、整改时限

2025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涉生态环境部分

加强重点海域生态状况监测评估,严肃查处破坏海洋生态行为。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十四五”以来,持续组织开展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对区域生态系统的水环境质量、沉积物质量、生物质量、生物群落状况及栖息地状况等进行监测评估。相关监测结果已通过《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全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向社会公布。

(二)深入贯彻落实《海洋环境保护法》,坚持陆海统筹,推进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在海洋环境执法工作中,注重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通过强化近岸陆域环境执法,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海,同时加强与相关海洋管理部门的协同联动,共同推进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促使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对照我省整改方案要求,该项整改任务已按期完成整改目标。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13日)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监督电话:025-86266038

电子邮箱:hyc@jshb.gov.cn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