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6-00007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环评处 发文日期:2026-01-05
名 称:2026年1月5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苏沿海输气管道海安-泰州-扬州段(A段)工程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2026年1月5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苏沿海输气管道海安-泰州-扬州段(A段)工程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5 17:57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1月5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传真025-86266081;Email:hpc@jshb.gov.cn。

:南市江东北176,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邮编210036。

听证依据《中华人政许可法》,自公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沿海输气管道海安-泰州-扬州段(A段)工程

南通市、泰州市

江苏省沿海输气管道有限公司

江苏省沿海输气管道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江苏沿海输气管道海安-泰州-扬州段(A段)工程”,工程包括1条支干线和1条联通线。

支干线起自南通市海安市经济开发区西场分输站,止于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三水分输站,管线宏观走向为由东向西,线路长度66.0千米,沿线共设置3座工艺站场、3座截断阀室。联通线起自本工程海安互联互通联络站,管道出站后总体并行国家管网中俄东线敷设至中俄东线47A#阀室预留接口,宏观走向为由南向北,线路长度0.90千米。

本工程设计输量为45亿立方米/年,管线全线采用埋地敷设,管道设计压力10兆帕,支干线管径为813毫米,联通线管径为610毫米。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21212日,建设单位在江苏省环保公众网上发布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563日,建设单位在江苏省环保公众网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565日和69日两次在“扬子晚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5618日,建设单位在江苏省环保公众网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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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先进生产设备、安全作业方式,天然气输送设备、控制水平和生产管理水平须达国内同类项目先进水平。

2.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优化管线路由和敷设方式,优先避让各类生态敏感区,确实无法避让的,尽量采取无害化方式穿越,尽可能减少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各种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作业带内,减少对地表水体扰动和植被破坏。禁止在各类生态保护目标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设置施工营地等大型临时设施。避免雨天开挖、填筑等施工活动。表层土壤耕作层应进行剥离和保存,用于复垦和绿化,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复垦、复绿等生态恢复,减缓对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3.做好水环境污染防治。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尽量利用既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妥善处理。清管和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能回用的排入非饮用、渔业功能的水体,杜绝向清水通道维护区排放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运营期各站场的生活污水及水套加热炉排污水须经场内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回用水质要求后全部回用于站场绿化,不得外排。

4.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合理布置施工现场,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施工机械应燃用低硫燃料油,并定期检测与保养。加强管线维护,减少放空次数,加强场站日常管理,减少故障频次。各站场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及控制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要求,水套加热炉燃烧废气排放及控制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标准。

5.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设置围挡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禁止夜间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运营期各站场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6.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废料等固体废物纳入当地固废收集系统并妥善处理处置,不得向外环境排放。运营期生活垃圾、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过滤器废渣、废滤芯、清管废物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铅蓄电池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7.完善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对穿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要优化施工工艺、定期巡线检测。制订专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并与当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衔接。加强运营期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并落实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