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14000650/2026-01089 | 组配分类: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
| 发布机构:海洋处 | 发文日期:2026-10-26 |
| 名 称:全省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工作有续推进 |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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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工作有续推进
发布时间:2026-10-26 14:41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巩固近岸海域污染治理成效,落实《江苏省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和水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要求,2024-2025年,沿海三市累计投资84亿元,开展了179项重点工程建设,已核定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削减量分别达16820吨、4353吨、619吨。
为确保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省生态环境厅系统部署开展了2026年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工作。一是实施项目清单管理。省级层面组织制定全省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全年共排布67项重点工程,总投资27亿元,将减排任务和工程项目具体化、清单化,确保责任清晰、目标明确;二是强化过程动态监管。于6月开展中期评估工作,随机抽取部分项目开展现场核查,通过削减量初步核算,研判沿海三市项目进度及污染物削减量是否均满足序时进度要求。对进展缓慢地区及时识别并开展定向帮扶指导,保障整体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三是开展成效综合评估。于10月启动年度评估工作,并计划对2024、2025年度已完成项目进行回头看,全面评估《方案》实施以来的成效和不足,科学推动近岸海域污染物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