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14000650/2026-00155 | 组配分类:辐射建设项目环评 |
| 发布机构:核管局 | 发文日期:2026-02-12 |
| 名 称:关于2026年2月4日做出的电磁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文件编号: |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关于2026年2月4日做出的电磁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2 09:34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4日我厅对以下电磁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5-86266189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批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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