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传达学习《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发布时间:2026-02-12 15:40浏览次数:
2月9日,盐城市政府召开第70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盐城市市长严汉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指出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要提高思想认识,迅速组织开展系统学习和宣传解读,结合工作实际,准确理解把握《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的核心要义、制度规定和责任要求。要严格落实监测站点保护、运行保障等属地责任,督促企业履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法定义务,重点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及时报告并整改超标排放、数据异常等情况。要聚焦关键环节,合理优化布局生态环境监测网点,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机制,强化全过程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坚决防范和严厉查处数据造假行为,确保监测数据的“生命线”牢固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