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就拟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1 16:38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今年8月15日正式施行。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清理工作的原则及要求,近期我厅组织清理了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形成以下《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相关意见建议于2026年5月21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厅。
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 | 文号 |
1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 苏政办发〔2011〕108号 |
2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 苏政办发〔2016〕109号 |
3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 苏政办发〔2018〕26号 |
4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意见》 | 苏政办发〔2019〕15号 |
5 |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 苏政发〔2020〕49号 |
通信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
联系人: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邮编:210036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