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湿地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6-05-12 14:42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等要求,规范涉及湿地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组织编制了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湿地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5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厅。
联系人: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李缨;电话:15366183065;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张文奇,电话:15109009171,邮箱:zhangwq@caep.org.cn。
附件:
附件1-湿地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文本.pdf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