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6-00458 组配分类:辐射建设项目环评
发布机构:核管局 发文日期:2026-05-06
名 称:2026年5月6日拟作出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审批意见公开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2026年5月6日拟作出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6-05-06 17:11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1

新增177Lu核素治疗和新增一台DSA项目

徐州

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江苏玖清玖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医院拟将核医学科甲癌病房中的1#和2#病房调整为177Lu核素治疗病房,减少131I核素使用量,新增使用177Lu核素,用于核素治疗;日等效最大操作量由3.95×109Bq调整为3.55×109Bq,仍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将6号楼4层35号手术室和西侧部分污物通道改建为1间DSA手术室,配备1台DSA(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开展医疗诊断和介入治疗。

主要环境影响:

γ射线、X射线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相关规定。

(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功能区域布置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转让须及时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审批与备案手续。

(三)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本项目确定的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剂量约束值取5mSv/a;公众成员剂量约束值取0.1mSv/a。

(四)定期检查辐射工作场所工作状态指示灯、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正常工作。

(五)配备环境辐射剂量检测仪,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巡测。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周边辐射环境监测1~2次。

(六)做好放射性废水衰变池和专用管道的防腐、防渗、耐酸碱腐蚀,放射性废水排放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中相关规定。

(七)放射性固体废物按半衰期分批分类暂存,达到贮存期且经监测满足清洁解控标准后,按危险废物分类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

新建核医学科、放疗科及扩建1台DSA项目

苏州

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

江苏清全科技有限公司

为了改善城区及周边群众门诊服务质量,提升当地和周边区域群众的医疗服务水平,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拟在院内开展以下核技术利用项目:

1)新建1个核医学科和1个放疗科,核医学科和放疗科均位于拟建的精准医疗中心内。

①核医学科位于精准医疗中心地上1层~3层,包括三个区域:SPECT诊断区(1楼)、PET诊断区(2楼)和甲癌治疗区(3楼)。核医学科配备1台SPECT/CT(Ⅲ类射线装置)、1台PET/CT(Ⅲ类射线装置)、2枚68Ge V类校准源,使用放射性核素18F、68Ga、64Cu、99mTc、111In、123I、131I开展核素诊断和治疗,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94×109Bq,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②放疗科位于精准医疗中心地下1层,配备1台直线加速器(型号未定,X射线能量为6/10MV,电子线能量≤22MeV),用于开展放射治疗,并配备1台CT模拟定位机(型号未定,最大管电压140kV,最大管电流800mA),用于放射治疗前的模拟定位。

2)将1#门诊、住院楼内的原预防保健科改为DSA手术室(1F),并配备1台DSA(型号未定,最大管电压为125kV,最大管电流为1000mA)。

主要环境影响:

γ射线、X射线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相关规定。

(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功能区域布置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转让须及时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审批与备案手续。

(三)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本项目确定的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剂量约束值取5mSv/a;公众成员剂量约束值取0.1mSv/a。

(四)定期检查辐射工作场所联锁装置、工作指示灯、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正常工作。

(五)配备环境辐射剂量检测仪,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巡测。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周边辐射环境监测1~2次。

(六)做好放射性废水衰变池和专用管道的防腐、防渗、耐酸碱腐蚀,放射性废水排放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中相关规定。

(七)废旧放射源应当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确实无法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的,送交具备相应资质的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

(八)项目运行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按半衰期分批分类暂存,达到贮存期且经监测满足清洁解控标准后,按危险废物分类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3

扩建1座固定式X射线探伤铅房项目

无锡

江苏永瀚特种合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睿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因业务发展,拟在公司102#厂房北部X、γ射线室内扩建1座固定式X射线探伤铅房(8号探伤铅房),并配备1台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450kV,最大管电流10mA。拟在公司现有辐射工作人员中调配2名管理本项目探伤房,项目运行后每周开机曝光时间不超过10h,年工作50周,年曝光总时间不超过500h。

主要环境影响:

X射线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相关规定。

(二)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本项目确定的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剂量约束值取5mSv/a;公众成员剂量约束值取0.1mSv/a。

(三)定期检查探伤房辐射工作场所工作指示灯、联锁装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正常工作。

(四)配备环境辐射剂量检测仪,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巡测。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周边辐射环境监测1~2次。

(五)项目运行产生的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废胶片等按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置。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107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