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6-00679 组配分类: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执法监督局 发文日期:2026-07-08
名 称: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096号提案的答复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09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08 08:55浏览次数:

农工党江苏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制定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监管法规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关心支持和生态环境部科学指导下,江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经济体量大、企业数量多的省情实际,聚焦非现场执法变革在全国率先试点,加快信息技术在生态环境领域落地应用,执法监管的权威性、精准性、规范性显著提升,为美丽江苏建设提供坚强执法保障。2020年以来,我省探索建立了以自动监测监控为主的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在制度、支撑、行动、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20265月,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会议在无锡召开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出席会议并视察了江苏省智慧执法展示看望省数据执法战队、观看“三网合一”演示、视察现代化执法装备,对江苏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尤其是智慧执法工作表示高度肯定。

一、筑牢“制度底座”,构建省域特色工作推进机制

面对“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明确要求,我厅将非现场执法作为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抓手,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着力为智慧执法监管搭建制度基础。一是率先出台了全国首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并配套制定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办法随后又先后制定《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的意见》《进一步推进非现场执法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逐步构建“省级统筹、市县同步、全域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二是作为全国唯一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试点省份,在非现场执法实践中形成了丰富经验,并积极开展《江苏省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条例》立法调研项目申报准备工作向省司法厅提交了《省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建议项目表》,说明了《江苏省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条例》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制定依据、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及工作计划等,连同提交了草案文本、起草说明、对照表等材料。

二、统筹“三网合一”,织密织牢全域全时感知体系

目前,我们正创新构建全域覆盖、全时感知,“三网合一”的监测监控体系。一是环境质量监测网,汇集了全省水质、大气、土壤、生物多样性等多要素的监测信息,建设了重点流域、重要水体等近800个水质自动站,1300余个空气自动站、13000多个热点网格数据,240个地下水监控点位,2800多个土壤重点监管单位,27个生物多样性调查点位,以及168个工业园区限值限量监测监控系统二是污染源监测监控网,建成26万家工业企业“一企一档”,1.4万家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数据100%联网,5500多家企业视频监控联网,2.4万家企业用电监控联网;建成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对6.6万家企业全过程闭环监管三是移动监测监控网,纳入全省卫星遥感、气象、火点监测等“天航”数据,361架无人机“飞航”数据,近百台监测车“走航”数据,以及39艘无人监测“水航”数据,打造一张移动监测监控网,延伸监管触角、消除监管盲区、汇集更多数据、提高监管效率。

三、强化“数智赋能”,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提质增效

我厅坚持以应用为导向、以算力为支撑,不断完善智慧执法场景应用与智能模型开发研发,推动智慧执法从“数据归集”向“智能应用”升级迭代。一是打造六大场景应用,紧扣执法实战需求,建成一体化执法业务工作台,系统构建“非现场提醒、非现场甄别、非现场巡查、非现场检查、非现场处罚、非现场稽查”六大场景,实现非现场执法全流程线上运行。二是构建上百个智能模型,开发建立机器学习、推理模型、统计算法、报警规则等4大类100个分析模型,让非现场执法拥“最强大脑”,不断提升“指”的精度、强化“打”的准度。三是配备“硬核”支撑,升级智慧监管平台算力设施,形成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支撑智慧执法系统稳定运行,让执法更高效、更精准、更智能,基本实现从“人工研判”向“智能预判”转变。

四、聚力“要素保障”,建强全域坚实执法保障根基

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和数智化平台建设资金保障2023年以来,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累计安排专项资金超6亿元,以支持建设大气、水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及运维,及卫星遥感、无人机、高清视频等监控手段运用。二是强化数据执法专业战队人才保障,我厅与省公安厅联合成立生态环境保护联勤中心,组建“1+13”省市两级数据战队,打造一支懂法律、懂数据、懂业务的非现场执法专业化队伍。现已形成省级52人、市级200人的执法力量,常态化开展非现场执法全程推演,实行以情报为牵引的行动响应机制,实战能力明显提升,有力支撑了由“撒网式”向“点穴式”、“靠人盯”向“靠数治”转

虽然我们在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当前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制度化体系尚不健全,部分场景非现场实际运用不够广泛,距离执法监管权威性、精准性、规范性的建设标准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厅将认真研究吸纳贵委的建议,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非现场执法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重点领域非现场执法监管应用,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监管质效。一是推动出台《江苏省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条例》。我厅将加强立法研究工作,并继续保持与省人大、省司法厅沟通对接,针对未能立项原因调整立法工作策略,进一步开展调研和修改完善草案,争取列入下一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二是加强非现场执法监管基础设施建设。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在现有支持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建立非现场执法监管基础设施和监管装备能力建设项目集中保障机制,激励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同时,推动移动监测监控网与环境质量监测网、污染源监测监控网“三网合一”,持续优化卫星遥感数据和无人机等专用设备共享,打通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监测数据壁垒,构建全方位监测监控体系,为非现场执法提供更坚实的数据支撑。三是强化重点领域非现场执法监管应用。我厅将持续优化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功能,深化与外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提升非现场监管问题发现能力,依托人工智能技术,探索排污单位违法排污、违规处置固体废物等智能场景建设,精准发现违法行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感谢贵委对江苏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多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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