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6-00801 组配分类:辐射建设项目环评
发布机构:核管局 发文日期:2026-08-21
名 称:2026年8月19日拟作出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审批意见公开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2026年8月19日拟作出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6-08-21 11:10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1

扩建生产、研发及销售放射性药物场所项目

无锡

无锡诺宇生物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睿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计划对原有核技术利用场所实施用途调整与改扩建:

1)在208厂房1F生产车间1生产、销售、使用177Lu。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3.88E+09Bq,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另沿用原有的1枚137Cs放射源(单枚最大活度为7.4E+06Bq,属V类放射源)用于校准。

2)在208厂房1F生产车间2利用68Ge(68Ga)发生器生产、销售、使用68Ga;在场所研发车间开展研发工作,生产、销售、使用18F、32P、64Cu、89Zr、161Tb、177Lu、212Pb、225Ac。整体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2.83E+09Bq,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另新增1枚137Cs放射源(单枚最大活度为7.4E+06Bq,属V类放射源)、1枚152Eu(单枚最大活度为3.00E+04Bq,活度低于V类放射源下限)以及1枚混合点源(60Co、137Cs、241Am。总活度为2.40E+04Bq,各核素最大活度为8.00E+03Bq,活度低于V类放射源下限)用于校准。

3)在208厂房3F的QC实验室质控建设单位的18F、32P、64Cu、68Ga、89Zr、161Tb、177Lu、212Pb、225Ac,检测来样的18F、64Cu、89Zr、161Tb、177Lu、212Pb、225Ac。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6.45E+08Bq,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另新增1枚137Cs放射源(单枚最大活度为7.4E+06Bq,属V类放射源)用于校准。

4)在202厂房1F生产车间生产、销售、使用177Lu,应急暂存经销的68Ge(68Ga)发生器以及99Mo(99mTc)发生器,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3.90E+09Bq,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另新增1枚137Cs放射源(单枚最大活度为7.4E+06Bq,属V类放射源)用于校准。

5)建设单位将继续原许可经销的68Ge(68Ga)发生器,年最大销售活度为5.18E+10Bq;将经销99Mo(99mTc)发生器,年最大销售活度9.25E+11Bq。

主要环境影响:

X射线γ射线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相关规定。

(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功能区域布置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放射源及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转让须及时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审批与备案手续。

(三)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本项目确定的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剂量约束值取5mSv/a;公众成员剂量约束值取0.1mSv/a。

(四)定期检查辐射工作场所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正常工作。

(五)配备环境辐射剂量检测仪,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巡测。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周边辐射环境监测1~2次。

(六)做好放射性废液衰变池和专用管道的防腐、防渗、耐酸碱腐蚀,放射性废液排放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中相关规定。

(七)放射性固体废物按半衰期分批分类暂存,达到贮存期且经监测满足清洁解控标准后,按危险废物分类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

新增Pu-238/Be中子放射源测井项目

扬州市

中石化经纬有限公司华东测控分公司

南京瑞森辐射技术有限公司

由于测井工作现场需要,公司现有放射源不能满足公司开展新的测井项目需求,因此公司拟新增1枚Pu-238/Be中子放射源(最大活度为2.4×1011Bq,即6.5Ci,属Ⅲ类放射源),用于开展中子放射性测井工作;测井仪校验使用现有的1枚Am-241/Be校验源(最大活度为2.5×105Bq,即6.7μCi,属Ⅴ类放射源)。

主要环境影响:

γ射线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相关规定。

(二)放射源转让须及时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审批与备案手续。

(三)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本项目确定的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剂量约束值取5mSv/a;公众成员剂量约束值取0.1mSv/a。

(四)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辐射安全防护与环保管理机构或指定一名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五)配备环境辐射剂量检测仪,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巡测。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周边辐射环境监测1~2次。

(六)废旧放射源应当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确实无法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的,送交具备相应资质的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3

新增177Lu225Ac核素治疗项目

南京市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南京瑞森辐射技术有限公司

为了更好地为患者服务,丰富医院治疗种类,本次仅对6号楼(裙楼)一层核医学科西部PET/MR诊断区工作场所内新增177Lu、225Ac核素治疗项目,本次新增核素后改名为西部核素诊疗区。本项目177Lu核素治疗依托6号楼(裙楼)一层核医学科西部核素诊疗区原有VIP注射后候诊室调整为留观室、原留观室调整为177Lu专用病房,其日最大操作量为7.40E+09Bq(200mCi),日接诊量最大为1人次,年最大接诊量为100人次。177Lu给药周期间隔约为6周,每名患者最大给药6次;225Ac核素治疗依托一层西部核素诊疗区原有分装室、注射室、留观室等,225Ac核素日最大操作量为1.48E+07Bq(0.4mCi),日接诊量最大为2人次,年最大接诊量为200人次。225Ac给药周期间隔约为8周,治疗1~8个周期。

主要环境影响:

γ射线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相关规定。

(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功能区域布置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转让须及时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审批与备案手续。

(三)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本项目确定的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剂量约束值取5mSv/a;公众成员剂量约束值取0.1mSv/a。

(四)定期检查辐射工作场所工作状态指示灯、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正常工作。

(五)配备环境辐射剂量检测仪,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巡测。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周边辐射环境监测1~2次。

(六)做好放射性废水衰变池和专用管道的防腐、防渗、耐酸碱腐蚀,放射性废水排放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中相关规定。

(七)放射性固体废物按半衰期分批分类暂存,达到贮存期且经监测满足清洁解控标准后,按危险废物分类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107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