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6-00755 组配分类:辐射建设项目环评
发布机构:核管局 发文日期:2026-08-06
名 称:2026年8月5日拟对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2026年8月5日拟对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06 10:10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南通如皋500千伏变电站配套220千伏送出工程

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丁堰镇、白蒲镇、如城街道、城南街道、下原镇、海安市城东镇和盐城市东台市富安镇境内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通供电分公司

本次评价内容包含8项子工程,具体如下:

1)海安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220kV电缆出线3回(润元1回、备用2回),主变进线1回(备用#3主变),不新征用地。

2)野树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220kV架空出线4回(德银1回、如皋1回、备用2回),主变进线2回(备用#2#3主变),不新征用地。

3)仲洋~惠民双线π入如皋变220千伏线路工程

建设仲洋~惠民双线π入如皋变220kV线路3回,线路路径总长7.38km,其中新建220kV架空线路(南、北开环)路径总长6.8km(北开环新建220kV双拼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1.54km220kV同塔双回(1回备用)架空线路路径长0.06km;南开环新建22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5.2km),恢复22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58km(北开环恢复220kV双拼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2km,南开环恢复22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38km)。拆除架空线路路径长1.715km。新建杆塔23基,拆除杆塔7基。

4)惠民~兴园/如皋牵引站双线π入如皋变220千伏线路工程

建设惠民~兴园/如皋牵引站双线π入如皋变220kV线路,3回,线路路径总长9.86km,其中新建220kV架空线路(东、西开环)路径长9.3km(东开环新建22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4.1km;西开环新建220kV同塔双回(其中1回为金城~惠民、金城~仲洋改接至如皋变220千伏线路工程所用)架空线路路径长5.13km,新建220kV双设单挂架空线路路径长0.07km),恢复22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56km(东开环恢复22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26km;西开环恢复22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3km)。拆除架空线路路径长0.36km。新建杆塔34基,拆除杆塔1基。

5)金城~惠民、金城~仲洋改接至如皋变220千伏线路工程

建设金城~惠民、金城~仲洋改接至如皋变220kV线路,2回,线路路径总长3.19km,其中新建220kV同塔双回(1回备用)架空线路路径长1.63km,新建22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07km220kV新建搭接线路路径长0.05km,恢复220kV架空线路路径长1.44km(恢复220kV同塔双回(1回备用)架空线路路径长1.12km,恢复22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32km)。新建杆塔8基。

6)仲洋~金城线路金城侧改接至海安变220千伏线路工程

建设仲洋~金城线路金城侧改接至海安变220kV线路,1回,线路路径总长4.64km,其中新建220kV架空线路路径长0.09km(与恢复段形成220kV双设单挂架空线路),利用已建杆塔补挂1220kV架空线路路径长1.38km(与原220kV仲海2H35线同塔双回),启用备用220kV架空线路(与原220kV仲海2H24线同塔双回)路径长2.71km,新建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0.24km(新建电缆通道敷设电缆线路路径长0.08km,利用已建电缆通道敷设电缆线路路径长0.16km),恢复220kV双设单挂架空线路路径长0.22km。拆除架空线路路径长0.51km。新建杆塔1基。

7)江舍~润元、仲洋~海安交叉换接220千伏线路工程

建设江舍~润元、仲洋~海安交叉换接220kV线路,3回,线路路径总长1.14km,其中新建22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5km,新建220kV双设单挂架空线路路径长0.3km,恢复220kV架空线路路径长0.34km(恢复220kV双设单挂架空线路路径长0.1km,恢复22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24km)。拆除架空线路路径总长0.69km新建杆塔3基,拆除杆塔3基。

8如皋~野树等220千伏线路工程

建设如皋~野树等220kV线路,线路路径总长37.86km,其中新建220kV同塔四回(2回备用)线路路径长35.11km,新建220kV同塔三回(2回备用)架空线路路径长0.19km,新建22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8km,新建220kV同塔双回(2回备用)架空线路路径长0.8km,新建220kV双设单挂架空线路路径长0.5km,恢复22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46km。拆除架空线路路径长0.19km。新建杆塔120基,拆除杆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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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对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影响。

2)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海安220kV变电站现有主变及电气设备前期已合理布局,并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本期扩建电缆出线3回(备用2回),主变进线1回(备用#3主变),采用户内GIS布置,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降低电磁环境的影响

野树220kV变电站现有主变及电气设备前期已合理布局,并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本期架空出线4回(备用2回),主变进线2回(备用#2#3主变),采用户外GIS布置,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降低电磁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220kV架空线路建设时保证导线对地高度,并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方式,部分线路采用电缆敷设,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确保线路周围及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同时架空线路下方耕地、道路等场所工频电场满足电场强度10kV/m控制限值要求,并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1.2声环境保护措施

1)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

2)优化施工机械布置、加强施工管理,设置硬质围挡,削弱噪声传播,文明施工,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

3)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限值要求。

1.3水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已有化粪池处理,定期处理,不外排;线路施工人员居住在施工点附近租住的民房内,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有的污水处理系统

2)线路施工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回用不外排。

1.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的管理,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2)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及时委托相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

3拆除的杆塔及导线由供电公司统一回收处理

1.5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场地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

2)选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不超载,经过敏感目标时控制车速;

4)通过落实工地周边硬质围挡、落实裸土与物料堆放覆盖、实施湿法作业、路面与场地硬化、车辆密闭运输、实施喷淋洒水抑尘、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等措施,确保扬尘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排放标准要求。

1.6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

2)合理组织工程施工,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

3)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尽量把原有表土回填到开挖区表层,以利于植被恢复,牵张场及临时道路采取钢板、彩条布等临时铺垫跨越场采用搭跨越架等临时措施减少施工对地表植被的扰动;

4)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连续雨天土建施工;

5)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

6)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时,定期检查设备,防止含油施工机械器具的油料跑、冒、滴、漏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7)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拆除杆塔的塔基混凝土基础进行清除,深度应满足复耕要求塔基基础应拆除清理至地下1m,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复耕或绿化处理,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景观上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8不在如皋市大寨河-大明河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和如皋市司马港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内杆塔项目施工期间不在东台市通榆河一级保护区、海安市新通扬运河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如皋市大寨河-大明河河湖管理(保护)范围以及如皋市司马港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内设置牵张场、跨越场等临时用地,严禁将废水、生活垃圾、废渣等废弃物排入东台市通榆河一级保护区、海安市新通扬运河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如皋市大寨河-大明河河湖管理(保护)范围以及如皋市司马港河湖管理(保护)范围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189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