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油性漆改为溶剂型漆的相关问题 |
| 内容 | 现有环评中使用油性漆53t/a,先将其改为高固份的溶剂型漆,该部分总量可在现有批复总量中平衡,满足需求;请问我司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纳入排污许可证的变更管理,编制《建设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盼复。 |
| 提交时间 | 2024-06-26 15:53:09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回复日期 | 2024-07-01 19:29 |
| 内容回复 | 网友您好! 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如油漆种类调整后,使用量不增加、设备不新增,可通过编制《建设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变更排污许可证来完善环保手续。 |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