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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环评审批中政策文件咨询
内容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8]32号)中二、科学调整化工行业布局(一)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严限制在长江沿线新建扩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项目,禁止建设新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15号 )中二、工作任务(一)严格建设项目准入。5﹒严格限制在长江沿线新建扩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项目,禁止建设新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请问上述两个文件中“禁止建设新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是针对长江沿线新建扩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项目,还是针对长江沿线所有建设项目。
提交时间 2024-12-31 16:42:42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日期 2025-01-01 16:56
内容回复

您好,《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8]3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15号 )中“严格限制在长江沿线新建扩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项目,禁止建设新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其中“禁止建设新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针对的是长江沿线新建扩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项目。

答复单位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