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明渠流量计比对答疑 |
| 内容 | 我司为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安装有超声波明渠流量计,参照《江苏省污染源 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和HJ355中的相关规定。每季度至少一次对超声波明渠流量计进行比对试验。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计量机构进行季度校准,是否能替代标准中要求的【每季度至少用便携式明渠流量计比对装置对现场安装使用的超声波明渠流量计进行一次比对试验】?如不能替代,对于此类实验没有可申请的CMA资质项目,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具有完善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能保证检测实验的正常有效运行,其购买的仪器是否可以进行此类实验? |
| 提交时间 | 2026-02-04 09:00:14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回复日期 | 2026-02-05 09:44 |
| 内容回复 | 您好!标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中规定,每季度至少用便携式明渠流量计比对装置对现场安装使用的超声波明渠流量计进行1次比对试验(比对前应对便携式明渠流量计进行校准),并规定了比对试验方法。同时,《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中第二十四条规定,排污企业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定期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人工比对监测和校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