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常见问题指南

发布时间:2016-07-22 字体大小:

 

一、申请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请到QQ群(252099219)文件下载对应的“进口废物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二、环保部的账号是多少?汇款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户名: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帐号:35090188000055356 (8001个序号)

   汇款单位:应为废物进口单位或者加工利用单位,严禁以个人名义汇款,严禁代其他企业垫付款项;现金汇款的企业必须在附言中写清单位名称,并按银行要求写清汇款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发票会统一邮寄到各省辖市环保部门,由其代为发放给企业。

三、环保部进口废物许可证网上申请系统登陆网址是什么?

答:http://jiangsu.swmc.org.cn:9090

四、企业如何注册登陆?登陆后不显示内容怎么办?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怎么办?从哪获取?电话多少?账号和密码都忘了怎么办?

答:三年内首次申请企业登录需向省厅固管中心联系获取注册码即可登陆。登陆后不显示内容确认浏览器是不是IE8 IE11或者360的兼容模式。

已注册过的企业如单位信息、企业法人、公司地址发生变化,需向省厅固管中心联系获取变更码。

省厅固管中心联系咨询电话:025-58527378

账号忘了不需重新注册,联系省厅固管中心查找账号,通过账号信息找回密码。

五、网上申请上传的附件是不是全部用PDF格式?

答:是的。网上申请上传的附件全部用PDF格式,其它格式都不行,请大家务必使用PDF格式。

六、“申请表”可以手写吗?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进口废物申请表》不可以手写,需在环保部废物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打印后(申请表后面的填写说明不用打印)分别加盖加工利用企业和进口企业的公章,并分别由利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进口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申请单位声明栏里签字并注明日期,提交原件,手写、涂改、复制均无效。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其他人代签无效。

七、“申请表”中的“进口企业海关代码”指的是什么?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进口企业海关代码”是指海关签发的进口单位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或《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上的10位海关注册登记编码。请注意,不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发的自理报检证的编码。

申请表中填写的“海关代码”一定不要填写错误,以免到时候报不了关,会产生大量的滞港费!

八、《申请表》第5页的“所申请进口固体废物的加工利用情况”栏第一项内容中“可能夹杂物、危害物质及其比例”是什么意思?

答:进口的固体废物不同,可能夹杂物、危害物质及其比例也不同,应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国家对各种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分别有环境控制标准,所进口的固体废物必须符合相应的环境控制标准,否则企业应当承担退运责任。各种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可以查看环境保护部网站—科技标准司--环境保护标准—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污染控制标准栏目。

九、我们公司进口废物时需要从多个口岸报关,请问能不能都填到一份《申请表》上?

答:不能。一份《申请表》只能填写一个口岸,从多个口岸报关的需每个口岸分别填写一份《申请表》。

十、我们公司进口废物时需要进口多个品种,请问能不能都填到一份《申请表》上?

答:不能。一份《申请表》只能填写一个品种,每个品种分别填写一份《申请表》。

十一、请解释一下进口废物《申请表》上的“申领许可证分证份数”是什么意思?

答:进口废物许可证的背页有废物进口登记表,该表有25格,意味着一份许可证可以报关25次。但是有些企业申请的总量较大,报关25次后许可证上的批准量还有余量。虽然可以将余量再次申请新的许可证,但是需要一定时间,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为了方便企业生产,环境保护部允许企业申请进口废物许可证时,根据利用单位的实际加工能力、进口量和每批报关情况,将1个许可证分成若干个分证(最多可达9个分证),每个许可证仅收取一个证书的费用800元,分证不加收费用。

例如:申领许可证分证份数填写20,环保部则将向企业签发3份许可证,前两份许可证有9个分证,第三份许可证有2个分证,收取费用为2400元。

十二、变更进口许可证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变更进口许可证,需要交回1个许可证(包括其中的全部分证),单独分证是不能变更。

例如:企业获得的许可证号为SEPAX2016049251-259PET的废碎料及下脚料),将其中的SEPAX2016049253变更为其他塑料的废碎料及下脚料,是不能变更的,因为251-2599张分证,合起来是1个许可证。如果确需变更,9张分证应全部交回。9张分证加起来的总量(扣掉已使用量)可分别变更为其他塑料或PET的废碎料。

十三、《申请表》企业联系人是填写企业负责人还是填写具体经办人?

答:填写具体经办人。因为在审查材料过程中,核对信息时需要向具体经办人询问核实。

十四、环保部中心公示的网址是多少?在环保部中心网站的“固体废物进口登记”栏目里看到公示表后,该注意哪些问题?什么时候汇款?什么时候能取得许可证?

答:http://www.mepscc.cn/tabid/381/Default.aspx。环保部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审核,且已经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但该申请尚未得到批准。您看到公示表后,首先核对公司申请信息是否准确,核对无误后按规定将登记费(800/1个序号)汇到本网站上公布的账号。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和环保部固管中心联系修改。

环保部正式批准后将审批表放到本网站“固体废物进口登记”栏目中供企业查阅,并将已经汇款并到账的企业的许可证统一寄往各省级环保部门。为便于企业领取,我中心会在第一时间将许可证及发票寄往市级环保部门由其代为发放(快寄单号会发在QQ群里,群号252099219,请大家关注)。

十五、进口废物许可证在海关报关时被告知进口废物许可证信息不符,报不了关,请问怎么办?

答:由于进口废物许可证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报关的原因有几种情况,具体解决办法请拨打电话010-84665579(限制类)咨询,有关技术人员会尽快协助您解决问题。

十六、贸易公司能作为利用单位申请进口废物吗?

答:不能。《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进口固体废物利用企业是指实际从事进口固体废物拆解、加工利用活动的企业”。《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70号)规定的申请单位是加工利用企业。因此,申请单位必须是用进口的废物作为生产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必须有相应的生产场地、加工利用设施设备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各项环保手续齐备,营业执照上记载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相应的内容。如果是没有加工能力的贸易公司,只能作为“代理进口企业”。

十七、变更、增量申请进口许可证该如何操作?

答:申请程序和首次申请一样。材料清单详见群共享文件。

按照部里要求,企业进口量达到批准量的50%以上,才能提出增量申请。另需要提交现场检查表,表内应注明企业的批准量和实际进口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