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2003年度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4-04-28 00:00浏览次数: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4〕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根据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和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查呈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定,决定授予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等23个镇“全国环境优美镇”称号,授予浙江省安吉县山川乡“全国环境优美乡”称号。
希望被命名的乡镇认真总结创建工作所取得的经验,再接再厉,继续巩固创建设工作成果,不断深化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内涵,全面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和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确保“让群众能够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为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而努力。
附件:2003年度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名单
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 环境 优美 乡镇 命名 决定
抄 送:北京、天津、上海、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湖南、广东、云南、陕西等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大连市、宁波市、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附件:
2003年度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名单
一、全国环境优美镇
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
天津市汉沽区大田镇
西青区中北镇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
闵行区七宝镇
嘉定区安亭镇
河北省廊坊市燕郊镇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镇
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
常熟市大义镇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
绍兴县杨讯桥镇
余姚市泗门镇
安徽省亳州市古井镇
湖南省长沙县星沙镇
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镇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
深圳市龙岗区坑梓镇
深圳市龙岗区坪山镇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
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
云南省大理市大理镇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郭杜镇
二、全国环境优美乡
浙江省安吉县山川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