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200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抓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厅系统团结、和谐的大家庭氛围,确保全系统度过一个文明、祥和、廉洁、节约的元旦、春节,根据省纪委《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纪发〔2005〕23号)的通知精神,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弘扬艰苦奋斗精神,提倡勤俭过节。元旦、春节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有利时机,各单位要按照实施“333工程”《具体意见》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继承和发扬党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反对相互攀比、铺张浪费,努力打造具有环保特色的廉政文化氛围。要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广泛开展各类节约活动,节日期间不搞相互走访、宴请和拜年,领导干部慰问要轻车从简,严格要求,率先垂范,做勤俭节约的带头人。
二、严格执行规定,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特别重申以下要求:1、严禁公职人员收送礼金礼券和贵重礼品(包括一些变相的收送行为),对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礼券且逾期不上交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进行处理。2、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3、严禁“跑官要官”。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4、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凡是参与赌博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5、严禁利用年终搞形式主义的评比、检查、表彰、验收和达标活动。6、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等各种铺张浪费活动。7、严禁用公款、公车外出旅游、探亲。8、严禁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
三、关心群众生活,切实帮助解决困难群众、离退休老干部的生活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心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要在两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切实解决好困难职工家庭以及离退休干部的实际生活问题,确保广大干部职工快乐平安过新年。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节日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本单位执行廉政规定负总责,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驻厅纪检组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畅通信访举报和舆论监督渠道,及时发现违规违纪线索,认真组织查处,严格执纪执法。对顶风违纪的,要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