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5年度各市环保为民办实事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06-09-26 23:53浏览次数:
苏环委〔2006〕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2005年,我省各市政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的进程中,认真实施省环委会下达的环保办实事工程,努力改善人民生产生活环境,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政府的领导下,明确任务,密切配合,经过共同努力,全省13个省辖市为民办实事环保工作目标按计划超额完成,成效显著。
    一、各市环保为民办实事工作完成情况
    1、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水质保护。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要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的指示精神,省政府于6月20日召开了“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现场会,何权副省长要求专项行动必须依法处理违法排污企业,清理违法审批的建设项目,责令关停严重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企业,通过标本兼治,常抓不懈,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各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饮用水源地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清理整顿并严厉打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加快改善饮用水水源水质,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南京市开展夹江水源地保护工作,从3月1日起对大胜关13公里范围内的饮用水保护区水道实施全线封航,同时对沿岸江堤500米陆域范围内的黄砂堆场、码头、江滩造船、加油站等影响和威胁水源地的133家企业进行了拆除、搬迁和关停,沿江修建了生态廊道、绿博园等一批生态公园,确保了水质的安全。无锡市在实施小湾里水体生态修复中,全面完成消浪、围隔、水生植被恢复、滤食性鱼类控藻、湖滨带生态系统构建、大型底栖动物控藻等6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测数据表明,小湾里水体水质较去年有所好转,溶解氧明显升高,特别是生物多样性明显改善。常州市王伟成代市长提出要以“铁石心肠、铁的手段、铁的法律”,标本兼治,坚决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在专项行动中, 新北区、武进区、金坛、溧阳等市区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8103人次,检查企业3611厂次,并对全市76家水厂(包括不制水的供应站、增压站)、43个水源地(其中市区13个、金坛市19个、溧阳市11个)以及周围3公里范围内的100多家各类污染源进行了详细调查,立案查处企业80家,移送环境违法案件37件,有效地遏止了企业的违法行为,为改善和提高水环境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苏州市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监察、水务、农林、海事、环保等16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组成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长江、太湖、阳澄湖等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工业、农业、生活、养殖、码头和船舶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对有污染隐患的企业、流动污染源、码头和船舶等全面进行了整治,取消了22个乡镇取水口,全面完成《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洁治行动方案》规定的各项工作,初步实现了区域集中供水。南通市政府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出发,对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41家企业、准保护区内的14家企业、码头30座、畜禽养殖场2个、垃圾堆场7个等进行了检查,将存在违法排污行为、威胁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的36家企业进行限期整改或搬迁,目前已有20家企业整改到位。连云港市于四月初召开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对整治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出台专项行动方案,完成了全市饮用水源的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目前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盐城市始终坚持以市区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编制了《盐城市市区饮用水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船舶污染实施方案》。开展饮用水源“整治、整改和整顿”专项整治行动,以点带面,狠抓工业、农业、集镇污水等污染源的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危害饮用水源水质的违法违规行为,使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明显上升,农业面源排放量有所削减。扬州市政府印发了《扬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12个职能部门和7个县(市、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序时进度要求,分五个阶段在全市上下统一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对10家企业进行挂牌督办,20家码头列为重点限期整改,重点解决13个主要饮用水源地的环境问题。泰州市各市(县)均成立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行动计划,建立了报告制度。目前已全面排查了辖区内各种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上下游3000米和乡镇级饮用水源地周围1000米范围内工业污染源个数、主要污染物分布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列出屡次超标排放企业名单,查清了农业面源、生活污染源和流动源的分布及污染程度,对辖区内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了一次全面监测,制定了饮用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宿迁市在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行动以来,出动监察人员1800人次,对全市98家地面水厂进行了调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彻底清理整顿并严厉打击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
    2、综合整治大气环境。徐州、苏州、盐城、扬州、镇江、南京等市综合整治大气环境,从淘汰、拆除、搬迁燃煤锅炉入手,积极推进集中供热,城市大气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使天空变得更蓝。徐州市政府结合“四城同创”工作目标,对城市大气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将拆除城区燃煤锅炉、实施集中供热、改燃清洁燃料、抓好水泥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电厂脱硫和淘汰小火电等工作,列为区政府“四城同创”目标责任状,并将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目标考核范畴。各区政府将该项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来抓,拆除燃煤锅炉224台,关闭9家水泥企业,大气环境质量好于国家二类标准的天数达到310天。苏州市在禁煤区内淘汰燃用高污染煤锅炉35台,改用清洁能源,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连云港市加大对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力度,市政府出台了《连云港市饮食业油烟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连云港市服务业环保管理办法》,环保、城管、公安、规划、房管、工商和旅游等部门互相配合,对全市114家重点餐饮业进行了专项治理,基本解决了群众反映“三产”油烟污染扰民的环境问题。盐城市为加快市区炉、窑、灶煤改天燃气工程建设,出台了《盐城市市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盐城市城市供气规划》、《盐城市区集中供气管理办法》,在市区范围内禁止新建各种燃煤设施,淘汰集中供热、供气范围内4吨/小时及其以下锅炉、餐饮业炉灶和各单位的茶炉、大灶、建筑工地炉灶,并对4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改燃天燃气,通过以上措施,年底共完成7家燃煤锅炉改燃天燃气、实施了10000户天燃气安装工程、铺设了输气管65公里。扬州市政府为进一步控制燃煤污染,改善市区空气质量,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一年中,又淘汰燃煤设施105台套,使市区每年约降低煤耗56064吨,减排二氧化硫1121.3吨,削减4.9%,减排烟尘117.7吨,削减3.3%,为城市经济建设,腾出了大气环境容量,同时也改善了市容市貌和市区大气环境质量。镇江市为使天变的更蓝,拆除、搬迁了一批水泥厂,尤其是上海铁路局镇江水泥厂,使冒了47年烟尘的烟囱全面停产并拆除,使南山风景区内的水泥生产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南京市为全国“十运会”提供优质环境保障,按照“天净、气朗、水清、居静”的目标,对城市重点河湖的水环境质量、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居住地的环境噪声,实施全方位、全天候的巡测、巡视,并对重点污染源实施现场监督,保证了“十运会”期间无一起环境污染事故与参会运动员代表环境问题投诉事件的发生,为十运会提供了良好的环境质量。2005年空气环境质量良好以上级别的天数达到304天,占全年83.3%,比上年增加2.5个百分点。
    3、加大河道整治。无锡市大规模实施城区“水变清”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投资约2.1亿元,清淤46.70万方,搬迁工业企业22家,封堵排污口121个,新建、加固驳岸5910米,景观绿化7.2万平方米,完成了广塘联圩等13条河道和城区62条小河浜的配套截污、综合整治任务,河道水质总体有所改善,黑臭现象基本消除。常州市实施印染企业废水排放“提标”行动,根据省环委会下发的《关于下达印染企业限期治理名单的通知》,市政府发出了《关于加快推进印染废水“提标”行动的通知》,强力推进全市“提标”工作,常州环保局联合有关部门对“提标”行动中列入“接管”和“搬迁”的80家印染企业进行督查,并多次召开座谈会,通报进展情况,帮助江苏老三集团、常州高尔登染整厂等单位总结治理改造经验,推广先进的治理技术、清洁生产工艺、治理设施改造。80家企业共投入污染治理资金8700万元,削减COD排放量3880吨/年,对水环境质量的改善起到了积极作用。镇江市努力改造城市水环境质量,彻底搬迁镇江钛白粉厂,使内江和古运河的水质得到进一步改善。泰州市为消除市区河道劣Ⅴ类水体,对市区城南河、中子河、草河、玉带河等污染严重的河流进行整治,污水截流工程和提升泵站工程已基本建成,并对河道环境卫生管护保洁工作实行了“市区联动、全社会参与、属地管理”的措施,落实了责任包干单位,保证了水面无漂浮物,河道岸坡无垃圾等现象,城市面貌更加美丽。
    4、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南通市完成了市污水处理厂二期5万吨/日处理能力的扩建主体工程,设备正在安装中,预计在2006年上半年建成投运,建成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将达到12.5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将进一步提高。市垃圾处理中心垃圾渗滤液扩建工程已建成,累计投入1700多万元,处理能力为400吨/日,工程已于8月份通过“三同时”验收,整体运行状态良好,处理后各项指标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标准。泰州市滨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之中,春节前完成所有土建施工,2006年4月底前建成运行。淮安市为确保南水北调东线和重点流域水质的安全,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第二污水处理厂已于2005年5月开工,主体工程基本结束,设备已购置到位,里运河、废黄河和钵池山公园等配套截污管道已铺设23公里,到目前为止两项完成投资1.88亿元。南京市政府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加快对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扩容二期64万吨和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10万吨工程建设,主体工程已基本建成,城市污水处理率能达到模范城市新的标准。无锡市在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中,共投资2.6亿多元建成滨湖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能力为5万吨/日、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处理能力为5万吨/日工程和设计库容为10万立方米工业固废安全填埋场,该填埋场的投运标志着江苏省拥有了第一座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
    5、生态示范区建设。连云港市的东海和赣榆两县政府对生态示范区建设非常重视,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创建班子,县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已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调研和考核验收,同时,灌南、灌云两县的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也取得可喜的进展,为2006年通过国家验收奠定了工作基础。宿迁市全面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沭阳县已经国家环保总局考核验收,泗阳县、宿豫区已经省环保厅调研。
    二、继续开展环保为民办实事工作。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环保总局的领导下,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继续做好环保为民办实事工作。请各市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认真调研并广泛收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1—2项2006年为民办实事环保工作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年底顺利完成。有关办实事环保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请于2006年2月10日前上报省环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我委汇总后再下达给各市,并对各市确定的为民办实事环保工作目标进行不定期的督办及现场检查。办实事目标完成情况将作为各市市长环保年度责任工作目标考核和评先创优的依据之一。
 
附件:2006年度各市环保为民办实事工作目标表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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