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常州再生资源产业示范基地(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07-10-31 00:00浏览次数: 18
苏环管〔2007〕230号
 
 
江苏中再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常州再生资源产业示范基地(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常州市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常环管[2007]84号)、武进区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及常州市、武进区环保局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分析,常州再生资源产业示范基地(一期)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本批复及报告书可作为示范基地建设和开展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之一。
二、示范基地在规划、开发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认真落实报告书及预审意见提出的环保要求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根据区域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完善示范基地的总体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明确示范基地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
示范基地的建设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前提,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的,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要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实践,基地经济发展、资源循环与利用、污染控制与基地管理等各项指标应符合《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中相关要求,努力将基地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科技型、环保型循环经济示范点。
2、制定进入示范基地项目的约束条件,加快实施居民搬迁
示范基地紧邻京杭大运河,周围居民较多,所在地环境较敏感。因此,你公司须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方案,仅回收加工PET片料和其它废塑料,不得进行电子废弃物和废旧电池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引进企业应严格按照产业布局规划建设,并须采用先进的加工利用工艺技术、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制定科学的搬迁方案,基地一般工业废弃物贮存库500米范围内的所有居民须及时搬迁,确保居民生活质量不下降。
3、加强基地生态环境建设
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外围交通防护绿地廊道、沿路绿化带、公共绿地等系统建设规划,建成具有较强生态净化功能和污染监测指示功能的绿化系统。基地与周边居住区之间应设置100米宽的生态缓冲绿化带,管理服务区与示范加工区间设置一定宽度的空间防护缓冲带。
4、加快基地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规划建设基地给排水管网,基地内各企业废(污)水必须经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位于基地内的常州武进奔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各企业不得自行设立排污口。常州武进奔牛污水处理厂以及示范基地污水截流管网、泵站等配套工程应同步建设,污水处理厂尾水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或回用。清下水、污水处理厂尾水应尽可能用于绿化、地面冲洗水、道路喷洒水等,制订并落实分质用水方案,减少新鲜水用量。
进基地企业不得自建锅炉,因工艺需要建设的加热设备必须使用天然气、轻质柴油、电等清洁能源。入区生产企业工艺废气须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理,规范生产操作,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量,确保厂界污染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示范基地建设统一的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管理体系,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在区内综合利用。区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须符合国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加强示范基地环境监督管理,建立跟踪监测制度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控计划,对示范基地内外环境实施跟踪监控,以便及时调整示范基地总体发展规划和相应的环保对策措施。进区企业应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健全环境管理制度。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
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基地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在基地基础设施和企业生产运营管理中须制定并落实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区内码头、船舶管理,防止各类溢油事故发生;储备事故应急设备物资,定期组织实战演练,确保基地环境安全。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须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严禁废水超标排放。
7、示范基地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示范基地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常州市武进区总量指标内。其中水污染物总量指标通过新建奔牛污水处理厂削减奔牛镇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进行平衡,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可根据环境要求和入区企业实际情况由负责建设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核批。
8、进入基地的具体项目及基地码头、污水处理厂工程等应另行编制环评上报审批。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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