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宏恒胜电子科技(淮安)有限公司年产140万平方米多层及高密度线路板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复函

发布时间:2007-03-01 00:00浏览次数:

苏环函〔2007〕1号

宏恒胜电子科技(淮安)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年产140万平方米多层及高密度线路板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请示”、《宏恒胜电子科技(淮安)有限公司年产140万平方米多层及高密度线路板项目总量调整报告》及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淮安市环保局的审核意见均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你公司必须落实我厅对该项目批复(苏环管[2006]234号)中的各项环保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中应进一步做好节水及废水回用工作,强化对铜的回收利用措施,降低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十一五”期末,你公司所有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必须全面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初步核定为:
1、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9. 2吨,烟尘≤0.14吨,粉尘≤2.03吨,NOX≤7. 7吨,氯化氢≤6.64吨,硫酸雾≤12.3吨,氰化氢≤0.007吨,甲醛≤0.02吨,非甲烷总烃≤0.33吨。
2、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接管考核量):污水量≤13.2万吨;COD≤59.4吨,SS≤33吨,氨氮≤3.96吨,磷酸盐≤0.66吨。
生产废水:废水量≤197.9万吨;COD≤197.9吨,SS≤138.5吨,磷酸盐≤1.5吨,总铜≤0.99吨,总镍≤0.03吨,总银≤0.01吨,锡≤0.1吨,总氰化合物≤0.02吨,甲醛≤0.42吨。
3、固体废物:“零排放”。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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