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亿元背后的“倾心”与“匠心”

发布时间:2007-06-20 00:00浏览次数:

从今年起,我省每年安排的省级环保引导资金由以前的3000万增加到3亿元,位居全国之首———
3亿元背后的“倾心”与“匠心”

●  杭春燕 (新华日报记者)

  从今年起,我省每年安排的省级环保引导资金由以前的3000万增加到3亿元。近日,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厅联合下发《省级环保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记者注意到,新方案出现了诸多变化:数值激增,体现出省委省政府对环保的空前政策倾斜幅度;而更为合理的投向安排和更为完善的使用方式,也透示出执政者的智慧与匠心。
  变化一:从3000万到3个亿
  设立“环保引导资金”,目的是通过政府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吸引更多的社会投资投向环保领域,从而加大全社会对环保的投入。
  为实现各级财政对环保投入比例不断攀升,2006年7月,全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期间,省政府在《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措施》中决定,把省财政每年安排的省级环保引导资金,由3000万元增加到3亿元。抓住这一契机,全省13个省辖市也积极行动,到目前为止,已落实市、县级环保引导资金超过了3.5亿元。其中,苏州和无锡市每年由财政上安排的市级环保引导资金,分别达到了1亿元和8000万元。
  省级环保引导资金由往年的3000万元,一下飙升至3亿元。不仅这个上涨速度前所未有,目前这个引导数额也高居全国之首。
  变化二:对一般性点源治理不再支持
  钱多了,并不意味着政策“广撒胡椒面”。记者注意到,文件规定,引导资金最主要的投向是区域性、流域性水污染防治项目,占56%。包括:污染严重的太湖及主要入湖河道、长江及主要入江支流、淮河及主要支流、南水北调东线输水通道及主要补水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列入《江苏省“十一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专项规划工程项目》的城市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跨省界、市界,易引起边界污染纠纷污染严重水域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治理(控制)工程配套主干管网设施等。
此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也分别占据20%和10%。另外,固体有害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工程、辐射安全隐患处置工程、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工程建设项目等也各有份额。
新方案的一个重大变化是,“对单个企业的一般性点源治理,原则上不再支持。”而在以往,造纸、化工等单个企业获得的治污补助,要占整个引导资金的1/3左右。
  变化三:从“补助”到“以奖代补”为主
  在资金使用方式上,过去全部采用的是“补助”方式。而从今年起,省级环保引导资金的支持方式,将以引导性、激励性为主,积极推行“以奖代补”,以充分发挥其“引导”功效。
  记者检索文件发现,从今年起,我省的省级环保引导资金对区域性、流域性水污染防治项目中的污染点源搬迁工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固体有害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工程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都将实行“以奖代补”,对其他环保项目实行补助方式。
  那么,相关单位怎样才能获得这笔资金呢?有关人士解释说:引导资金项目申报组织单位为各级环保、财政部门,由他们对本级范围内的申报项目进行预审,再上报至省里。符合补助条件的,省财政厅将会同环保厅及时把补助资金下达项目所在地政府;而符合“以奖代补”的,则是先纳入资金“筐子”,但申报单位要先自己做好项目,通过验收、达到预期的环境效益以后,才能拿到这笔奖金;而如果没有通过验收,即使当初进入了“筐子”,最终也拿不到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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