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问题及对策建议

发布时间:2007-06-20 00:00浏览次数:

我省饮用水水源地
环境保护问题及对策建议
任晓鸣

  自去年7月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工作启动以来,省环保厅对全省13个省辖市中的99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调查评价,发现我省饮用水水源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水环境质量堪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容乐观。按照Ⅲ类水质标准,2005年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61.43%。其中,河流型水源地水质较好,达标率为71.95%;湖库型水源地的水质较差,达标率仅为33.84%。受富营养化影响,常州滆湖、无锡贡湖沙渚总氮,苏州阳澄湖湾里、无锡宜兴横山水库总氮、总磷超标严重。
  2、饮用水水源短缺非常突出。在中等偏旱年份,全省缺水量为30亿m3,主要缺水地区集中在淮河流域,缺水量达19.4亿m3,其中又以连云港、徐州地区缺水情况最为严重,缺水量达13.1亿m3,占淮河流域缺水总量的67.5%。由于水源匮乏,该地区供水主要以远距离调引长江水或抽取地下水解决,在用水高峰期,为了保证生活用水,必须采用压缩农业用水、限制工业用水的紧急措施,才能基本维持生活所必需的用水量。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源短缺地区供水形势愈来愈严峻。
  3、缺乏备用水源地,应急保障能力差。全省范围内同时拥有两种水源、可以实施不同水源间相机调度的县级城市仅有19个,其余大部分地区一旦水源地或者附近水域受到污染,将面临无水可取的严重局面。
  4、安全保障体系尚未形成,安全隐患突出。我省饮用水源以长江、湖库为主,饮用水水源地多为开放式,抵御上游污染能力有限,上游污染下泄极易导致水污染事故,特别是污水伴随中、小洪水下泄初期,尤易发生严重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同时交通运输特别是易燃易爆品、石化产品、有毒有害危险品等的水上交通运输,伴随的交通事故也直接威胁到饮用水源地的安全。
  针对饮用水水源地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饮用水源地管理力度。健全水源地保护管理机制,制订水源地保护办法,成立专门机构对水源地进行管理,建立应急处置水务信息预警系统,完善快速应急机制,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对不同级别的水源保护区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彻底关停向饮用水源地排污的企业,对水源地周围零散生活污染源进行治理,严格控制保护区的围网养殖,控制航道的通航量,加强对水源地沿岸码头的管理,拆除无可靠环保设施及一级保护区内的码头。
  2、加强流域和区域统筹的水功能区管理。我省部分饮用水水源地虽然划定了一、二级保护范围,但单纯采用以取水口上、下游一定范围作为保护区并不能有效保证水质达标。有些饮用水源地虽然可以通过水利工程调配补水水量,但往往由于输水河道水质不达标,造成“有水不能调”的局面。因此,饮用水源的保护必须以水功能区管理为手段,明确水功能区断面水量、水质控制指标,重点保护取水口附近水域,同时还应把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范围内的平交河道、入湖(库)河道、入江水道也作为重点保护范围。
  3、采用多种手段增加城市饮用水量。通过加强饮用水源调配、建设新水源、改扩建水源地以及适当调水等手段,同时把修复与保护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放在优先地位,防止用新建饮用水源、调水工程替代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保护。
  4、坚持常规水源和储备水源相结合,提高饮用水常规水源日常供给和储备水源应急供给的保障能力。要建立相应调度管理机制,增强防御突发污染事故、连续干旱和特殊干旱等安全供水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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